時間:2014-11-19 來源:辦公室 責任編輯:att2014
加 急
財庫〔2014〕180號
財政部 中國民用航空局關于加強公務機票
購買管理有關事項的補充通知
黨中央有關部門,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全國政協(xié)辦公廳,高法院,高檢院,各人民團體,各民主黨派,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產(chǎn)建設兵團財政局:
為完善和推進公務機票購買管理改革工作,進一步落實《財政部 中國民用航空局關于加強公務機票購買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財庫〔2014〕33號)要求,現(xiàn)就公務機票購買有關問題補充通知如下:
一、關于完善公務機票購買方式問題
購票人可使用公務卡在政府采購機票管理網(wǎng)站、各航空公司直銷機構或具備機票銷售資質的代理機構為本人或其他公務人員購票,但需要保證出行公務人員持有的公務卡必須開通且在有效期內(nèi)。購票人在政府采購機票管理網(wǎng)站購票的,應當事先在網(wǎng)站進行用戶注冊。購票人為未辦理公務卡、公務卡額度不足的人員以及需要購買公務機票的其他人員購票的,可使用銀行轉賬方式在各航空公司直銷機構或具備機票銷售資質的代理機構購票。
二、關于購買市場低價機票問題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厲行節(jié)約和支持本國航空公司發(fā)展的要求,國內(nèi)出差、因公臨時出國購買機票,購票人可以購買市場上公務機票銷售渠道外低于政府采購優(yōu)惠票價的國內(nèi)航空公司航班機票,購票時應當保留從各航空公司官方網(wǎng)站或者政府采購機票管理網(wǎng)站下載的出行日期機票市場價格截圖等證明其低于購票時點政府采購優(yōu)惠票價的材料。
三、關于公務機票報銷問題
購票人報銷政府采購機票銷售渠道購買的機票退票手續(xù)費時,可以各航空公司或機票銷售代理機構出具的退款單據(jù)作為報銷憑證。報銷購買市場低價機票的費用時,應當提供低于政府采購優(yōu)惠票價的證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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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中國民用航空局
2014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