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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稅法學研究會:深度參與國家重大財稅立法、依法行政、司法改革和法制宣講等活動

時間:2017-01-20   來源:研究部  責任編輯:elite

編者按:2016年是全面實施“十三五”規(guī)劃的開局之年,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的親切關懷下,在中央政法委的大力支持和正確指導下,中國法學會緊密團結廣大法學法律工作者,深入推進全面依法治國進程,法學會事業(yè)取得了新的重大發(fā)展。與此同時,在中國法學會的指導下,各地方法學會和各研究會立足實際,充分發(fā)揮自身優(yōu)勢,不斷創(chuàng)新方式方法,在加強組織建設、開展法學研究、創(chuàng)新法治宣傳、提供法律服務、組織對外交流、提高干部素質以及加快會員發(fā)展等工作中體現(xiàn)了各有特色的特點和亮點,取得了明顯的成效。現(xiàn)將部分省級法學會和直屬研究會的好經驗和好做法予以刊發(fā),以期借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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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法學會財稅法學研究會:深度參與國家重大財稅立法、依法行政、司法改革和法制宣講等活動

  財稅法是治國安邦之法,是中國極其重要的民生法律。研究會圍繞著財稅立法和改革,研究會不斷開拓進取、銳意創(chuàng)新,服務國家戰(zhàn)略的轉型升級,繼續(xù)穩(wěn)步推進各項活動和工作,經驗如下:

  研究會始終注意緊跟國家立法動態(tài),服務國家立法需要,將學術研究與國家立法活動相結合,圍繞立法修改的主題和涉及到的諸多理論與實踐重點難點問題,多次組織會議進行專門研討,以研究會的名義向國家有關部門提交了多份會議研討成果及立法建議報告,發(fā)揮了重要的咨詢、服務作用。

  (一)為“稅收法定”明確寫入《立法法》作出重要努力

  落實稅收法定原則是財稅法學人多年的主張,被寫入了三中全會、五中全會等重要文件,全國人大常委會此后也多次明確表示要將稅制改革納入法治軌道,令學者們感到驕傲和自豪。2015年3月15日,全國人大修改《立法法》,對稅收法定原則做了清晰、細化的規(guī)定。為使該法中稅收法定原則的表述更加科學、完整,研究會成員通過各種渠道建言獻策,深度參與和推動修法活動,最終促成《立法法修正案(草案)》在表決之前完成重大修改。在短短幾天的時間內,要促使全國人大對已經交付代表討論的《立法法修正案(草案)》作出調整,是一件非常不易的事情。從以往的經驗看,無論是做實質內容的改動,還是修改一下標點符號,也絕非簡單。正因如此,研究會卓有成效、爭分奪秒的努力得到了社會各界的廣泛贊譽,這在主流新聞媒體以及各大門戶網(wǎng)站均有專題報道,包括《民主與法制》雜志在《稅醒中國》專題報道中發(fā)表了題為《“稅收法定”寫入立法法的四天四夜》的報道,《南方周末》雜志發(fā)表了題為《“辯法”四天——立法法“稅收法定”修訂逆轉背后》,從中可見研究會和財稅法學界的共同智慧。

  罪刑法定主義和稅收法定主義是人類社會法治的“兩大基石”,研究會2015年對稅收法定原則的立法工作所付出的辛勤智慧具有重要意義。若用歷史的眼光看,“稅收法定”概念在2006年以前尚屬于法學界的自言自語,而在2015年《立法法》修改后,“稅收法定”才真正成為官方語言、老百姓語言,并且得到全社會的公認。無疑,落實稅收法定原則的影響是巨大的,它直接觸及稅收深層次的歸屬,即稅收來源于納稅人的財產,并且服務于全體納稅人。當前,我國多項稅收立法正蹄疾步穩(wěn)地向稅收法定靠攏,以此為基點,未來更多的財政收支環(huán)節(jié),例如收費、政府性基金、地方債等也有望規(guī)范化、民主化。

  (二)持續(xù)致力于《預算法》和《預算法實施條例》的修訂

  預算體制改革和《預算法》修改無疑是近幾年的財稅法熱點事件,研究會在這一修法過程中持續(xù)予以關注并提出一系列法治建議。2012年《預算法修正案(征求意見稿)》公布后,研究會立即召集專題研討會,挑選成熟可行的修改建議,于2012年8月通過中國法學會要報將其報送中央領導,其中提到當時的“征求意見稿”過于保守,不宜草率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批。預算法修正案最終被暫時擱置,立法機關決定繼續(xù)完善,跟研究會的建議有很大關聯(lián)。此后直至《預算法》于2014年8月21日經表決通過的兩年時間里,研究會舉行或推動舉行了多個《預算法》修改專題研討會,參與了中國法學會舉辦的立法咨詢會,向中央多次呈送專家建議稿,并在期刊和報刊上發(fā)表多組相關文章,對完善《預算法》產生了較大的影響力。

  新《預算法》第1條立法宗旨條款開宗明義地提出“規(guī)范政府的收支行為”,規(guī)劃了建立全面規(guī)范、公開透明的預算制度藍圖,強化了預算民主、預算完整、預算公開、預算審查監(jiān)督等原則和措施,從而實現(xiàn)了《預算法》從過去的治民之法到治官、治權之法的轉變。這是民主政治和法治的體現(xiàn),與財稅法學人在《預算法》修改過程中建言獻策的持續(xù)努力密不可分,《預算法》修改中的一些重大觀念轉變和制度改進正是立法機關接納研究會建議的體現(xiàn)。

  《預算法》順利修改之后,對《預算法實施條例》的修改也被提上日程。研究會圍繞《預算法實施條例(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召開專題研討會,分析其不足和缺漏,并形成修訂建議遞交中央。如,2015年7月7日,研究會在廣州舉辦“《預算法實施條例(修正草案征求意見稿)》專題研討會”。來自財稅法學界、經濟學界、企業(yè)界以及廣州人大預算委員會的著名專家、學者,共同探討《預算法》實施過程的重大理論問題和實踐問題。2015年7月14日下午,中國法學會研究部、中國財稅法學研究會在北京舉辦了“《預算法實施條例(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專家研討會(暨中國法學會2015年第19期立法專家咨詢會)”。

  (三)參與《環(huán)境保護稅法》的立法工作

  《環(huán)境保護稅法》是中央明確強調稅收法定原則和《立法法》修改之后出臺的第一部稅收法律,也是一部重要的稅種法律,它對我國未來的稅種立法具有突出的標桿性、范本性作用。

  國務院法制辦公室于2015年6月公布《環(huán)境保護稅法(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各界公開征求意見。2015年6月25日,中國法學會研究部、中國財稅法學研究會、中國環(huán)境資源法學研究會共同主辦召開《環(huán)境保護稅法(征求意見稿)》專家研討會,圍繞《征求意見稿》中的有關問題進行有針對性的討論。2016年7月8月,研究會主辦、中國政法大學承辦了第二屆“中國財稅法治30人論壇”暨“環(huán)保稅立法和稅收征管法修訂”專題研討會。會議圍繞環(huán)保稅立法等主題進行了廣泛交流和深入探討,并提出了若干關于《環(huán)境保護稅法》的立法建議呈送中央。

  2016年,全國人大常委會一審了《環(huán)境保護稅法(草案)》,并于9月份第二次公開征求意見。相較于去年國務院法制辦公布的《征求意見稿》,《草案》取得了很大進步,其中最大的亮點在于對稅收法定原則的落實,即該法中有關地方稅授權立法的規(guī)定更加規(guī)范、明確和有度。這一結果與北京大學財經法研究中心2015年向高層遞交的一份關于地方稅授權立法的研究報告有很大關系。

  2016年9月8日,《環(huán)境保護稅法(征求意見稿)》專家研討會暨中國法學會2016年第26期立法專家咨詢會在中國法學會召開。在研討會結束后,研究會總結形成了3萬字的咨詢報告,并由通過中國法學會將相應的立法建議和學術研討成果呈送中央高層。

  (四)為《稅收征收管理法》的修改建言獻策

  2008年《稅收征收管理法》修改列入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guī)劃后,國家稅務總局便啟動了修法工作,并于2013年5月將送審稿報送國務院。為適應稅制改革的新要求,2014年1月28日,稅務總局將《關于報送稅收征管法補充修訂內容的函》報送國務院法制辦,建議在送審稿的基礎上增加相關修訂內容。之后,稅務總局多次廣泛聽取專家意見,形成了《稅收征收管理法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并于2015年1月至2月公開征求意見。目前,《稅收征收管理法》修訂仍在進行過程中,研究會在2015年之前就已先后舉辦了多場以《稅收征收管理法》修訂為主題的專家研討會,而在2015-2016年間則繼續(xù)針對《稅收征收管理法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和《稅收征收管理法修訂草案(送審稿)》等最新文本,舉辦相關的學術會議并提出修法建議。

  2015年1月23日上午,中國法學會、中國財稅法學研究會在北京舉辦了“《稅收征收管理法修訂草案(送審稿)》專家研討會暨中國法學會2015年第3期立法專家咨詢會”。 2016年7月8月,研究會主辦、中國政法大學承辦了第二屆“中國財稅法治30人論壇”暨“環(huán)保稅立法和稅收征管法修訂”專題研討會,《稅收征收管理法》修訂便是論壇主題之一。與會專家進行了深入討論,提出了若干關于《稅收征收管理法》的修法建議呈送中央。

  (五)參與其他重要的財稅法治活動

  除了前一部分所重點闡述的法治參與活動以外,2015-2016年間,研究會對于《房地產稅法》的制定、“營改增”和《增值稅法》的制定、《關稅法》的制定、《個人所得稅法》的修改、《資源稅法》的制定等重大財稅改革和法治建設始終予以關注,并通過召開和參加研討會、總結專家建議、組織申請課題、組織發(fā)表論文等一系列切實的行動,貢獻學界的智識和力量。

  2015年9月28日上午,《資產評估法(草案三次審議稿)》專家研討會暨中國法學會2015年第29期立法專家咨詢會在中國法學會召開。研究會會長、北京大學法學院劉劍文教授參加會議并發(fā)表了意見。

  2015年12月15日,中國法學會組織召開專家研討會。就國務院法制辦組織征求《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意見進行論證,遵照中國法學會領導邀請,研究會推薦了三位對此領域有研究的專家學者參會。

  2016年3月31日,國家稅務總局舉辦“聚焦營改增 助力供給側改革”座談會。國家稅務總局王軍局長出席座談會,研究會會長劉劍文教授、中國人民大學朱青教授等專家參加了座談會。值今年5月1日即將全面推進“營改增”之際,本次座談會探討了全面實施“營改增”在助推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稅收現(xiàn)代化建設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并邀請納稅人代表和專家學者與會研討,征求他們的意見和建議。

  總之,在推動財稅法治建設方面,研究會和財稅法學界建樹頗多。近年來,無論是《個人所得稅法》費用扣除標準的聽證,還是《企業(yè)所得稅法》的統(tǒng)一制定;無論是成品油消費稅改革,還是“營改增”完成擴圍;無論是《預算法》修改,還是稅收法定原則的確立,財稅法學人都留下了智慧和汗水,這其實也是財稅法學研究會和學者對整個法學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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