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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政委:依法嚴懲報復傷害法官檢察官行為

時間:2016-03-01   來源:法制網(wǎng)  責任編輯:elite

  保護司法人員依法履行職責規(guī)定加緊制定中

報復傷害法官檢察官行為將受到嚴懲

  法制網(wǎng)北京2月29日訊 記者劉子陽 記者29日從中央政法委獲悉,一項保護司法人員依法履行法定職責的重要文件已經(jīng)完成起草工作,有望在履行完相應審批程序后于近期出臺。這項規(guī)定要求依法嚴厲懲處侵擾傷害、報復陷害法官檢察官及其近親屬等妨害司法人員履行法定職責的行為,有效保護司法人員及其家人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權(quán)益。

  據(jù)參加起草該文件的中央政法委有關負責人透露,這份名為《保護司法人員依法履行法定職責的規(guī)定》的文件,針對近年來屢有發(fā)生的司法人員因履行法定職責受到報復傷害等情形,相應制定了對司法人員人身保護和對報復傷害行為人依法懲處的具體措施。文件明確規(guī)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對侮辱誹謗、毆打威脅、報復陷害法官、檢察官及其親屬,干擾阻礙司法活動的,應當及時制止、依法懲處;對辦理恐怖活動犯罪、黑社會性質(zhì)組織犯罪等危險性高的案件的法官、檢察官及其近親屬采取身份隱匿、出庭保護、禁止特定人接觸以及其他必要的保護措施,必要時可以通知公安機關予以協(xié)助;完善醫(yī)療保障制度和撫恤優(yōu)待辦法,為法官、檢察官的人身、財產(chǎn)、醫(yī)療等權(quán)益提供與其職業(yè)風險相匹配的保障。

  據(jù)介紹,該文件是落實十八屆四中全會關于“建立健全司法人員履行法定職責保護機制”要求的一項具體舉措,也是司法體制改革的重要任務。文件還對法官、檢察官的處理處分、考評考核、責任追究等的標準、程序等作了具體規(guī)定,將四中全會提出的司法人員“非因法定事由、非經(jīng)法定程序,不得將法官、檢察官調(diào)離、辭退或者作出免職、降級等處分”的要求落到實處。

  另據(jù)記者從公安部有關部門獲悉,長期以來,公安機關高度重視對報復傷害司法人員履行法定職責行為的懲治打擊工作,依法嚴厲懲處了一批違法犯罪行為。公安部有關方面表示,各級公安機關將繼續(xù)加大對這類違法犯罪行為的打擊力度,對報復傷害司法人員及其家人的案件接報一起、偵辦一起,迅速出警、從快偵破,依法采取強制措施,打擊違法犯罪分子的囂張氣焰,堅決維護司法人員及其家人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權(quán)益,堅決維護法治的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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