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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楓橋經驗”與基層社會治理現代化研討會暨項目成果鑒定會在北京召開

時間:2018-07-12   來源:研究部  責任編輯:att2014

7月10日下午,由中國法學會和西北政法大學共同舉辦的“楓橋經驗”與基層社會治理現代化研討會暨項目成果鑒定會在北京召開

  2018年7月10日下午,由中國法學會和西北政法大學共同舉辦的“楓橋經驗”與基層社會治理現代化研討會暨項目成果鑒定會在北京召開。中國法學會黨組成員、副會長張鳴起,中國法學會黨組成員、副會長、學術委員會主任張文顯,中國法學會黨組成員、副會長王其江,最高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李少平,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李如林,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張雪樵出席會議并講話。

中國法學會黨組成員、副會長張鳴起

  來自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司法部、中國法學會、法制日報社、浙江省法學會、紹興市委、諸暨市政法委等單位及清華大學、中國人民大學、西北政法大學、中國人民公安大學等高校30余位專家參加會議。與會專家圍繞“楓橋經驗”與基層治理現代化這一主題進行了深入研討,對西北政法大學承擔的中國法學會“‘楓橋經驗’理論總結和經驗提升”重大課題專項委托課題、西北政法大學和中共諸暨市政法委合作課題《“楓橋經驗”:基層社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實證研究》的項目成果進行了結項鑒定。會議由張文顯副會長和王其江副會長共同主持。

中國法學會黨組成員、副會長、學術委員會主任張文顯

  張鳴起副會長指出,“楓橋經驗”是中國基層社會治理的一個縮影和成功范式,研究“楓橋經驗”具有探索中國特色社會治理成功之路的重要意義。自上個世紀五十年代以來,我國社會建設走過了管制、管理、治理的長期過程,這個過程是我國經濟社會發(fā)展在社會領域的反映,社會管制、管理、治理整體也是伴隨著、適應著我國經濟社會發(fā)展而形成的一系列實踐。新時代社會主要矛盾發(fā)生變化,對社會治理領域提出許多新的要求,“楓橋經驗”與時俱進,采取了很多能適應時代要求的治理方式和方法。十五年前,習近平同志批示堅持發(fā)展“楓橋經驗”,都與時代背景緊密相扣?!皸鳂蚪涷灐崩碚撗芯恳诺竭@一大背景來看。課題研究充實發(fā)展了法治建設中基層社會治理領域的理論,在某些方面填補了基層自治方面的空白點。成果中首次研究基層社會治理體系及其標準問題,對我們落實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大目標是一種有益探索。

中國法學會黨組成員、副會長王其江

  李少平副院長指出,與我國在經濟發(fā)展方面取得的巨大飛躍相比,我們的短板在社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水平需要提高。該課題貫穿了理論與實踐,通過大量調研、具體事例、實證研究,形成有益經驗,對研究我國基層社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論價值。同時,在法院案件量逐年增長的背景下,“楓橋經驗”提出多元共治、多元化解,“楓橋經驗”理論總結對于人民法院進一步完善多元化解糾紛體系有重要現實意義。建議課題組高度重視成果轉化,將理論成果凝練為政策建議,更好地發(fā)揮“楓橋經驗”在推進多元矛盾化解中的作用。

最高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李少平

  李如林副檢察長認為,課題研究較好地處理了三對關系:一是繼承和創(chuàng)新的關系,課題成果使“楓橋經驗”的精神得到很好的繼承,精氣神沒有變,同時站在進入新時代社會主要矛盾深刻變化的背景下,研究怎樣發(fā)展“楓橋經驗”;二是具體和抽象的關系,通過概括、總結、抽象,把活生生的實例提煉出來,有利于實踐中把握和運用;三是總結和引導的關系,研究不局限于總結概括,還能夠對社會治理起到引導作用,凝聚共識、指導實踐。課題成果建立在實踐研究基礎上,具有很強的說服力,對實踐經驗概括精準,令人信服。

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李如林

  張雪樵副檢察長表示,十九大報告提出中國要建成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不僅僅是經濟強,還要為全世界提供東方的文明模式?!皸鳂蚪涷灐敝饕顷P于鄉(xiāng)村治理的,為我國其他地區(qū)鄉(xiāng)村自治、基層自治提供了很好的示范和借鑒?!皸鳂蚪涷灐辈粌H僅是楓橋的,也不僅僅是紹興的、浙江的,它首先是中國的模范,若干年后也應該是全球鄉(xiāng)村治理的模范。新時代社會主要矛盾轉化,如何提升農村的幸福感,實現農村文明追趕城市文明,實現振興鄉(xiāng)村,應從更高的視角認識“楓橋經驗”對基層社會治理的意義。

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張雪樵

  西北政法大學校長楊宗科教授在致辭中指出,西北政法大學和諸暨市的合作研究,已經持續(xù)進行了13年。早在2008年,西北政法大學與諸暨市人民政府合作課題成果汪世榮教授主編的《“楓橋經驗”:基層社會治理的實踐》由法律出版社出版后,受到政法系統(tǒng)和學界肯定和關注。課題組在汪世榮教授主持、領導下,由褚宸舸教授具體負責實施,一年內進行了三次大規(guī)模的集中調研、十余次分散調研活動,運用實證研究方法,重點對近十年“楓橋經驗”的發(fā)展變化進行梳理。課題研究了新時代“升級版”的“楓橋經驗”,為研究基層社會治理體系和能力現代化提供了重要素材、典型案例。

西北政法大學校長楊宗科

  紹興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凌志峰代表浙江省紹興市委、諸暨市委致辭,介紹了紹興堅持發(fā)展“楓橋經驗”的做法和經驗,以及西北政法大學和汪世榮教授研究團隊長期關注研究“楓橋經驗”及與諸暨市政法委合作課題的情況。

紹興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凌志峰

  課題主持人、西北政法大學校長助理、最高人民法院司改辦副主任汪世榮教授介紹了課題完成的經過和主要內容。成果的主要觀點包括:第一,實現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層社會治理格局,需要從治理方式、治理重心、治理成效等方面進行實證總結。第二,通過多元方式有效預防、化解糾紛成為“楓橋經驗”的重要內容?;鶎尤罕娮灾谓M織與基層政權之間建立合作互動的治理關系,調動社會力量將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第三,基層社會治理中應處理好黨委、政府、基層群眾組織、各類自治組織之間的關系,將傳統(tǒng)鄉(xiāng)村基層社會治理的“楓橋經驗”運用到城市社區(qū)、企業(yè)乃至網絡。課題成果聚焦基層社會治理的措施和方法創(chuàng)新,總結“楓橋經驗”的成效,立足于基層社會治理體系和能力的完善,總結出可借鑒、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皸鳂蚪涷灐彼尸F的案例、數據和機制、作法,為基層社會治理創(chuàng)新實踐提供了鮮活的實踐樣本。在研究過程中,課題組構成做到了老、中、青相結合,吸收博士、碩士研究生參與調研、寫作,將科研項目作為教學活動的有機組成部分,使得教學和科研相互促進,為“楓橋經驗”的持續(xù)研究培養(yǎng)、儲備人才。

西北政法大學校長助理、最高人民法院司改辦副主任汪世榮

  與會專家對課題成果給予高度評價。中央政法委政法研究所所長胡增印同志提出,本成果對“楓橋經驗”進行實證性的研究很有意義。法制日報社總編輯張亞提出,該研究成果體現出“楓橋經驗”生長性、創(chuàng)新性和與時俱進等特性,具有很強的現實針對性和重要的理論價值。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校長曹詩權教授提出,課題研究凝練“楓橋經驗”的新經驗,把握了時代脈搏,概括出了新的治理模式,打造出了獻計獻策的“升級版”,貢獻了“楓橋經驗”的理論版。最高人民法院司改辦副主任王會偉提出,該成果是研究“楓橋經驗”的代表性著作,改變了法學界對“楓橋經驗”研究薄弱的局面,不僅體現了“大膽假設,小心求證”的學術要求,也恰逢其時,反映出法學界對“楓橋經驗”及基層治理現代化的深刻理解。浙江省法學會黨組成員、專職副會長陸劍鋒認為,課題成果聚焦“楓橋經驗”與基層社會治理現代化,具有系統(tǒng)性、翔實性、深入性、平實性等鮮明特色,是較為成功的理論創(chuàng)新成果。中國法學會研究部主任李仕春教授,《中國法學》總編輯張新寶教授,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范愉教授,清華大學法學院林來梵教授,紹興市綜治辦副主任、市法學會副會長戴大新同志,最高人民法院司改辦指導處處長龍飛等也充分肯定了課題成果對“楓橋經驗”研究的突出貢獻。與會專家普遍認為,成果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實踐導向,從治理目標、治理特質、治理方式、治理領域、治理模式、治理成效等全方位、綜合性地對 “楓橋經驗”進行寫實性的呈現,較好地解決了地方性經驗和普適性知識有機結合的問題,該成果有助于升華基層社會治理的“中國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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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與會專家也對成果的完善提出許多建設性的意見和建議。李如林副檢察長建議對成果內容進一步精練,便于用理論指導實踐。張雪樵副檢察長、胡增印所長、曹詩權教授等建議成果中加大黨建引領等內容的論述。張鳴起副會長提出在企業(yè)“楓橋經驗”的歸納中,要體現協(xié)商共治、民主管理、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等內容。張新寶總編希望成果能夠在概念表述和邏輯關系等方面進一步完善。范愉教授建議對文中所使用的個別概念如“多元糾紛化解機制”、“人民調解”等作出界定。林來梵教授、戴大新副主任希望在資料利用、文字表述、結構調整等方面進一步精準化、科學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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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張文顯副會長代表與會專家進行總結,認為汪世榮教授主持的《“楓橋經驗”:基層社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實證研究》課題,體現了實事求是、求真務實的思想路線,體現了馬克思主義實踐哲學的立場和方法,堅持從實踐出發(fā)、從調研入手,不斷發(fā)展創(chuàng)新“楓橋經驗”,與此同時推進“楓橋經驗”法治化;課題研究始終堅持問題導向,集中回答了什么是“楓橋經驗”、如何概括闡釋“楓橋經驗”、如何推廣“楓橋經驗”等重大問題,體現了歷史、實踐、理論在邏輯上的一致性。在研究過程中,將管制、管理、治理三個不同時期的“楓橋經驗”放在不同歷史背景下去考察、概括,進行理論分析,特別強調黨的十八大以后“楓橋經驗”的新發(fā)展,在落實習近平基層治理思想中,集中概括了新時代“楓橋經驗”,但又沒有脫離“楓橋經驗”的本源。研究成果提出了許多具有創(chuàng)新性乃至原創(chuàng)性的概念,為“楓橋經驗”理論化作出了重要貢獻。建議課題組對“楓橋經驗”已經做的、正在做的和將要做的進行區(qū)分;對發(fā)源地的“楓橋經驗”與浙江乃至全國各地創(chuàng)新發(fā)展的“楓橋經驗”,做到既結合到一起又相互區(qū)分;用更加精深的理論體系、話語體系闡釋“楓橋經驗”,推動“楓橋經驗”理論不斷轉型升級,成為基層社會治理的樣板;在成果的結構體例、文字表述、概念適用等方面進一步優(yōu)化,提升成果的精準性、科學性??傮w而言,研究成果已經基本達到課題預設目標,其理論價值、實踐價值、社會價值都會得到充分肯定。

  西北政法大學刑事法學院院長馮衛(wèi)國教授,司法部研究室處長張鵬飛研究員,中國法學會研究部副調研員曹菲,中國法學會法治研究所副處長周楊,浙江省法學會辦公室副主任樓杰科,諸暨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孫君,諸暨市委政法委副書記(主持工作)張懷斌,諸暨市委政法委委員、“楓橋經驗”研究會會長陳善平,諸暨市委政法委“楓橋經驗”發(fā)展研究中心主任董光澤,諸暨市委政法委干部卞煌剛,諸暨市委政法委干部金家樹,中國政法大學博士研究生王斌通,西北政法大學碩士研究生史凱強參加會議。

  根據中央、中央政法委決策部署和郭聲琨同志的重要指示,《“楓橋經驗”理論總結和經驗提升》列入中國法學會2018年重大研究課題。中國法學會與浙江省委政法委簽署合作協(xié)議,共同組織開展重大課題研究,在全國范圍內組織專家學者集中開展研究。重大課題下設21項系列委托課題,涉及習近平基層社會治理思想與新時代“楓橋經驗”、“楓橋經驗”與當代中國基層構建、“楓橋經驗”在城市基層治理中的應用、“楓橋經驗”的國際化等許多重要內容。課題主持人的確定充分考慮了理論部門與實務部門的結合,法學與社會學、公共管理學、公安學等不同學科的結合,法學學科內部不同二級學科的結合,知名專家學者與年輕新銳的結合。目前各項課題研究正在順利推進,力爭形成有關新時代“楓橋經驗”的標識性概念和理論,并于近期提交階段性成果,由中國法學會報送中央有關部門,為中央召開的毛澤東同志批示學習推廣“楓橋經驗”55周年暨習近平同志指示堅持發(fā)展“楓橋經驗”15周年紀念大會提供理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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