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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鳴起副會長出席深圳建設一流法治城市研討會并演講

時間:2014-11-29   來源:  責任編輯:elite

  11月28日上午,國內一流專家學者齊聚深圳暢談建設一流法治城市。在專家主旨演講環(huán)節(jié),全國人大常委、法律委副主任委員,中國法學會黨組成員、副會長張鳴起最先進行了主題為“深入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的演講。

11月28日,張鳴起副會長出席深圳建設一流法治城市研討會并演講

  在演講中,他表示,建設法治城市,立法要先行,發(fā)揮立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質量這一關鍵,深入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

  “深圳作為改革開放特區(qū),充分發(fā)揮了窗口和試驗田的作用,勇于開拓創(chuàng)新,在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方面也創(chuàng)造了多個‘第一’,并率先提出了立法質量提高,立法格局更加完善,立法時效明顯提升,法治權威明顯增強的一流法治城市立法的工作目標,這是探索成果和創(chuàng)新經驗重要的示范意義,為國家層面科學立法、民主立法進行了有利的探索”,張鳴起如是說。

  張鳴起在演講中提出,要充分發(fā)揮人大在一流法治城市立法中的主導作用,由被動“等米下鍋”,轉為主動“點菜上桌”。人大及其常委主導立法,應加強人大及其常委會立法決策的主導,這是科學立法、民主立法的關鍵環(huán)節(jié),也是對部門利益影響立法問題的源頭歸屬。深圳市市委最近出臺了加強人大立法主導作用的文件,他認為這是一個重要的舉措。

  張鳴起認為,應注重搞好立法協商工作,平衡各方利益。需要立法機關在兼聽則明的基礎上,求得政治上最大的公約數,把實現好、維護好、發(fā)展好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作為出發(fā)點和落腳點,平衡、調整、規(guī)范好社會利益的關系。此外,張鳴起提出應正確確立立法與改革的關系,實現立法與改革相銜接、相促進。

  “要加大依法力度,通過司法來為改革創(chuàng)造條件,對法律沒有規(guī)定,或者是不明確的改革事項,應該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及時做出立法解釋,以適應改革發(fā)展的需要”,張鳴起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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