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5-02-03 來源:海峽兩岸關系法學研究會 責任編輯:att2014
張鳴起
2015年1月31日
今天,海峽兩岸關系法學研究會第三次學術年會在這里召開,這是我們法學領域里很有意義的一件大事。在此,我謹代表中國法學會對海研會第三次學術年會的召開表示熱烈祝賀!
海研會在中國法學會主管的法學社團中具有特殊地位,中國法學會一直高度重視海研會工作,將海研會各項工作納入中國法學會工作整體當中進行謀劃,并給予一定的支持和保障。2014年,海研會在中央臺辦的關心指導和福森會長的有力領導下,經過各位理事和各位專家學者共同參與,全面開展涉臺法學研究、法學交流、人才培養(yǎng)和成果轉化工作。進一步壯大了研究隊伍,取得了一批具有較高質量的研究成果。通過舉辦兩岸和平發(fā)展法學論壇等一系列活動,團結臺灣法學組織和法律界人士共同參與兩岸交流。影響力、凝聚力進一步增強,各項工作相互配合、相互促進,形成了良性循環(huán)的良好局面。工作成果得到了有關部門和各方面的高度肯定。
幾年來,海研會舉辦兩岸和平發(fā)展法學論壇和兩岸法學交流研討班,每月定期舉辦組織專家專題研討會,赴臺灣開展專題研修,深入開展涉臺法學研究,著力培養(yǎng)涉臺法學研究人才,取得豐碩成果,有效服務了對臺法制工作。在此,請允許我代表中國法學會對張福森會長,對海研會各位理事和各位專家學者一年來的辛勤工作,表示崇高敬意和衷心感謝!
2014年是兩岸關系克難前行、穩(wěn)中有進的一年。面對新情況、新問題,兩岸同胞攜手努力,推動兩岸關系取得新進展、新成果。這一年,習近平總書記在不同場合就兩岸關系和對臺工作發(fā)表了一系列重要講話,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特別提出了依法保障“一國兩制”實踐和推進祖國統(tǒng)一的總體要求,強調運用法治方式鞏固和深化兩岸關系和平發(fā)展,并提出了一系列推動兩岸關系和平發(fā)展的政策主張。本周一召開的中央對臺工作會議,要求各地各部門要切實按照中央部署,把各項工作落到實處,積極有為,奮發(fā)進取,努力保持兩岸關系和平發(fā)展勢頭。海研會應當認真學習和深刻領會習總書記的重要講話、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和中央對臺工作會議精神,要充分發(fā)揮對臺法制工作思想庫智囊團作用,充分發(fā)揮對臺法學交流高層次、綜合性學術平臺作用,為兩岸關系和平發(fā)展的法制化,規(guī)則化建設添磚加瓦,為兩岸法學界、法律界的交流合作搭橋鋪路,為深化兩岸關系和平發(fā)展和最終實現祖國和平統(tǒng)一貢獻智慧力量!
籍此機會,我代表中國法學會對海研會提出幾點期望和建議,供與會的各位同志參考:
一、把握方向,與時俱進,服務于兩岸關系和平發(fā)展大局。認真學習和貫徹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堅持運用法律手段反對“臺獨”,努力推動在認同兩岸同屬一個中國、維護“一個中國框架”這一原則問題上,形成更為清晰的共同認知和一致立場。針對兩岸關系和平發(fā)展的新形勢、新特點、新挑戰(zhàn),積極探索,不斷創(chuàng)新,進一步深化涉臺法學研究和法學交流,更好服務兩岸關系和平發(fā)展和祖國和平統(tǒng)一進程;實現新作為,再上新臺階。
二、堅持理論與實踐密切結合,服務于對臺工作需要,當好對臺法制工作的智囊團和思想庫。涉臺法學研究和法學交流需要立足實踐,服務實踐。特別要緊緊圍繞中央對臺法制工作部署,積極探討如何運用法治方式促進兩岸關系和平發(fā)展的各種法律問題,積極探討保護臺灣同胞權益和兩岸人民交往權益的各種法律問題,積極探討如何具體落實兩岸各項協(xié)議的法律問題。爭取形成一批高質量、有影響的涉臺法學研究成果,提升我們服務對臺工作大局的質量和水平。
三、加大人才培養(yǎng)力度,著力培養(yǎng)一批政治強、專業(yè)精的涉臺法學研究人才。中國法學會已經決定每年設立若干項涉臺法學研究專項任務的省部級課題,支持涉臺法學研究工作。海研會應當通過組織課題研究、學術交流等活動,團結和凝聚更多的有志于從事涉臺研究交流的專家學者,努力形成專業(yè)結構、年齡結構和地區(qū)結構更為合理的涉臺法制研究隊伍。
中國法學會對海研會工作寄予厚望,十八屆四中全會之后對臺法制工作的新形勢、新任務對海研會的工作提出了更高期待。在實現祖國和平統(tǒng)一、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征程中,海研會使命光榮,責任重大。相信海研會各位理事、會員和各位專家學者一定能夠再接再厲,奮發(fā)有為,在新的一年取得新成績,做出新貢獻!
最后預祝年會圓滿成功。在此也代表中國法學會提前祝大家羊年吉祥,身體健康,家庭幸福,萬事如意!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