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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3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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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冀平:準確定位 發(fā)揮優(yōu)勢 扎實推動法學會工作新發(fā)展

時間:2016-05-24   來源:  責任編輯:elite

準確定位 發(fā)揮優(yōu)勢

扎實推動法學會工作新發(fā)展

中國法學會黨組書記、常務副會長 陳冀平  

????干部教育培訓是建設高素質干部隊伍的先導性、基礎性、戰(zhàn)略性工程,在推進事業(yè)發(fā)展過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習近平總書記近日就政法隊伍建設作出批示強調,新形勢下,政法隊伍肩負的任務更重,人民群眾要求更高。要堅持把思想政治建設擺在第一位,按照“五個過硬”的要求,加強正規(guī)化、專業(yè)化、職業(yè)化建設,努力建設一支信念堅定、執(zhí)法為民、敢于擔當、清正廉潔的政法隊伍。法學會是政法戰(zhàn)線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我國經濟社會發(fā)展進入“十三五”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進入決勝階段,我們舉辦全國法學會干部培訓班,進一步明確法學會在新時期的職能定位和肩負的責任使命,進一步加強法學會干部隊伍的思想政治建設和能力建設,對于我們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各項決策部署,努力開創(chuàng)法學會工作新局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剛才,樂泉同志作了重要講話,深刻闡述了干部培訓和事關法學會當前以及長遠工作的重大問題。大家一定要深入學習領會,在工作中認真貫徹落實。

  為了提高培訓的針對性、有效性,學會黨組對授課作了分工。下面,我講三個方面的問題。

  一、黨中央高度重視法學會的發(fā)展

  中國法學會的發(fā)展歷程,是與新中國前進步伐緊密聯(lián)系在一起的,是與我們黨帶領全國各族人民探索、開辟和逐步形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緊密聯(lián)系在一起的,受到了黨中央的高度重視和親切關懷。

  (一)成立初期的中國法學會(1949-1969)

  1949年6月,經毛澤東同志倡議,由董必武、林伯渠、沈鈞儒、陳紹禹、謝覺哉、鄧穎超、羅瑞卿、史良、王昆侖同志等90多位社會著名人士發(fā)起,建立了新法學研究會籌備會,沈鈞儒為籌委會主席,陳紹禹為副主席。新中國成立前夕,新法學研究會籌備會與新政治學研究會籌備會、社會科學聯(lián)合會等共同作為發(fā)起成立全國政協(xié)的單位之一。當時,新法學研究會在全國有近兩千名會員,周恩來總理是第一批會員。

  1951年12月,毛澤東、周恩來同志又請董必武同志牽頭,在新法學和新政治學研究會籌備會的基礎上,合并成立中國政治法律學會。1953年4月舉行了第一屆中國政治法律學會會員代表大會,大會通過中國政治法律學會章程,推舉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政務院副總理、中央政治法律委員會主任董必武同志任會長,沈鈞儒、張志讓、謝覺哉、王昆侖、柯伯年、錢端升等任副會長,并在全國設立了上海、武漢、西安、南京、重慶、蘇南等6個地方分會。這是新中國第一個全國性法律團體,當時,中國政治法律學會與工會、共青團、婦聯(lián)、文聯(lián)、科協(xié)、對外友協(xié)、外交學會等人民團體一起,列為全國八大人民團體。

  中國政治法律學會成立后,先后于1953年4月、1956年3月、1958年8月、1964年10月,舉行過4次會員代表大會,共產生四屆理事會,同時也相應地有過四屆黨組。其中,從第三屆開始,設立了書記處,下設研究部、國際聯(lián)絡部、編輯部、辦公室等工作機構,當時編制有45名,主要任務是:組織法學研究活動;進行編輯出版工作;開展國際交流活動等。

  這一時期的法學會,積極參與社會主義民主與法制初創(chuàng)時期的各項工作,在廢除舊法統(tǒng),建立新法制,制定新中國第一部憲法,確立社會主義法制的基本原則,以及加強與國際法律工作者的情況交流等方面,發(fā)揮了獨特作用,作出了重要貢獻。

  “文化大革命”期間,中國政治法律學會受沖擊,并在1969年被撤銷。

  (二)恢復重建后的中國法學會(1979-1999)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開啟了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的新時期。鄧小平同志十分關注中國政治法律學會的恢復重建工作。在鄧小平和彭真同志的倡議下,于1979年年末著手恢復重建中國政治法律學會工作,彭真同志提出,由司法部具體負責籌備工作。1980年6月,經中央批準,成立了以楊秀峰同志為主任的籌備委員會,并于1981年2月決定更名為中國法學會。

  1982年7月,經彭真、彭沖同志同意,經習仲勛同志提議,中央書記處例會討論了中國法學會領導成員任職名單,明確“中國法學會是中央一級的法學群眾團體,黨組屬部一級,對中央負責。歸口于中央政法委員會,由司法部代管。”隨后,中國法學會召開恢復重建后的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鄧小平、彭真、韋國清、萬里、習仲勛、楊尚昆等同志親臨大會接見了全體代表,彭真同志作了《發(fā)展社會主義民主,健全社會主義法制》的重要講話。自此,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前進道路上,歷經風雨的中國法學會又邁開了新的步伐。

  1997年1月,中國法學會召開第四次會員代表大會,江澤民同志出席大會開幕式,接見全體與會代表并作了重要講話。這篇重要講話,深刻地揭示了“法令行則國治,法令弛則國亂”的歷史規(guī)律,提出了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構想。1999年11月,在中國法學會建會50周年之際,江澤民、李鵬、朱镕基、李瑞環(huán)等中央領導同志分別為中國法學會題詞。江澤民同志所作的“繁榮法學研究,推進依法治國”的題詞,進一步明確了新的歷史條件下中國法學會的基本任務。

  這一時期的法學會,適應學會初建的工作局面,在群眾團體屬性、歸屬關系、機構編制和工作任務等方面日漸明確并伴隨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yè)的推進不斷發(fā)展,組織和推動法學法律工作者堅持從中國的實際情況出發(fā),認真總結我國法制的經驗教訓,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律體系的框架,為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基本方略的形成作出了應有的貢獻。

  (三)新世紀新階段的中國法學會(2000—)

  進入新世紀新階段,法學會工作伴隨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實踐,不斷與時俱進,創(chuàng)新發(fā)展。

  一是黨和國家領導人高度重視和關心中國法學會的發(fā)展。2003年11月召開的中國法學會第五次全國會員代表大會,2009年1月召開的中國法學會第六次全國會員代表大會和2013年11月召開的中國法學會第七次全國會員代表大會,黨和國家主要領導同志都到會祝賀,并由一位中央領導同志代表黨中央致祝詞。習近平總書記不僅參加中國法學會第七屆全國會員代表大會,還親自聽取了新一屆中國法學會會長的工作匯報,對法學會的各項工作給予關懷和支持。

  二是進一步明確了法學會的領導管理體制。2000年1月,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致民政部辦公廳《關于明確中華全國總工會等21個社會團體免于登記的復函》,明確中國法學會免于進行社團登記。2000年12月,中央關于《21個群眾團體機關機構改革意見》(中辦發(fā)〔2000〕31號),明確“中國法學會改由中央書記處有關領導聯(lián)系,中央政法委員會代管”,理順了領導管理體制。2006年8月,中央組織部、人事部關于《工會、共青團、婦聯(lián)等人民團體和群眾團體機關參照管理的意見》(組通字〔2006〕28號),明確中國法學會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對中國法學會領導班子建設,中組部明確相關部門的在職領導可兼任副會長。會長的規(guī)格也不斷提升,黨組的建設也不斷加強。

  三是中央政法委代管后對法學會建設多次發(fā)文。2001年3月,在改變領導管理體制后,中央政法委首先明確了代管的內容和范圍以及中國法學會自行管理的內容和范圍,同時努力理順中國法學會干部管理、外事管理、經費管理、黨務管理以及地方法學會的領導管理體制問題。為進一步加強法學會建設,中央政法委先后出臺或轉發(fā)了四個重要文件,分別是:《關于加強地方法學會建設的意見》(政法〔2004〕5號),《關于轉發(fā)進一步加強法學會建設的意見>的通知》(政法〔2009〕18號),《關于轉發(fā)的通知》(中政委〔2014〕7號),《關于轉發(fā)》(中政委〔2015〕23號),進一步明確了法學會建設的意見要求,提出要充分發(fā)揮法學會的獨特優(yōu)勢和重要作用,做到與政法工作同部署、同檢查、同考核、同落實。在黨中央的親切關懷下,發(fā)展到現(xiàn)在,已有各級地方法學會2000多個,中國法學會所屬的學科、專業(yè)、專門研究會57個,個人會員達到30萬人,與世界上100多個國家和地區(qū)的法學法律組織建立了多種形式的友好交流與合作關系,在國家政治生活、經濟生活、社會生活和法治建設中發(fā)揮著越來越大的作用。

  四是在機構、編制、經費上給予支持。早在1983年,中央政法委、人事部、財政部就聯(lián)合發(fā)文(政法〔1983〕11號),下達給地方法學會300個政法專項編制。目前,中國法學會機關有參照公務員管理行政編制67人,設有辦公室、研究部、對外聯(lián)絡部、會員部、機關黨委(人事部)等5個內設機構,另有《中國法學》雜志社、《民主與法制》社、《中國法律年鑒》社、中國法學學術交流中心、中國法律咨詢中心、培訓中心、法律信息部、機關服務中心等8個事業(yè)單位,事業(yè)編制227個。機關和事業(yè)單位合計局級干部職數42名,其中,正局16名、副局26名;學會副秘書長和機關5個部室主任已經納入中組部備案管理范圍。在事業(yè)單位改革中,經中央編委同意,法律信息部由過去的自收自支改為公益一類。不少地方法學會由于黨政領導的重視,機構編制都得到了較好的解決。比如,吉林省法學會原有13個行政編制,后來逐漸被調出、挪用變成了事業(yè)編。去年,省委、省政府決定又重新定為政法專項編制。我覺得,中央下達的300個專項編制必須專編專用,不能挪用和擠占。中國法學會有底帳,有的可能要督促落實一下。

  關于經費問題,中央一直很重視,經費在財政部列為一級財政。2011年我來法學會時,經費為4900萬元。換屆后,在中央領導的關心下,特別是2014年在財政經費普遍壓縮的情況下,財政部又給法學會增加了2700萬元的項目經費,加上工作津貼、補貼等自然增加,現(xiàn)在行政經費總數達到9100萬元(其中,財政撥款8200萬元),這還不包括基建大修改造經費,如果加上,就超過1億元了。這都充分反映了中央對法學會的重視和支持。

  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對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黨的群團工作高度重視,多次研究并提出了明確要求,作出了全面部署。去年,中央召開了黨的群團工作會議,下發(fā)了《關于加強和改進黨的群團工作的意見》,這在我們黨的歷史上還是第一次,具有里程碑意義,為黨的群團事業(yè)發(fā)展開啟了新階段,為我們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全面從嚴治黨的新形勢下更好發(fā)揮法學會作用提供了歷史機遇,明確了前進方向,注入了強大動力。貫徹黨中央部署,做好新時期法學會工作,關鍵要圍繞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認清職能定位,發(fā)揮自身優(yōu)勢,強化問題意識,把握規(guī)律特點,把中央的部署落實好,推動開創(chuàng)法學會事業(yè)發(fā)展的新局面。

  二、準確定位,發(fā)揮優(yōu)勢,努力彰顯法學會特色

  法學會是從事黨的群團工作的群眾組織。中央《關于加強和改進黨的群團工作的意見》指出,群團事業(yè)是黨的事業(yè)的重要組成部分,黨的群團工作是黨治國理政的一項經常性、基礎性工作,是黨組織動員廣大人民群眾為完成黨的中心任務而奮斗的重要法寶?!兑庖姟愤€指出,群團組織聯(lián)系的廣大人民群眾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堅持和發(fā)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基本力量,是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鞏固黨的執(zhí)政地位、維護國家長治久安的基本依靠。法學會不同于一般的社會組織。做好法學會工作,必須要明確職能、準確定位,才能發(fā)揮獨特優(yōu)勢,有所作為。

  (一)法學會的職能定位

  按照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批準的《中國法學會機關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方案》(中央編辦發(fā)〔2001〕46號),法學會主要職責有九條,分別是:

  1.總體性要求一條,即:團結廣大法學工作者、法律工作者,服務于全黨工作的大局,發(fā)揮黨和政府聯(lián)系廣大法學工作者、法律工作者的橋梁和紐帶作用。

  2.負責組織開展的工作有五條:(1)制定法學研究的規(guī)劃和計劃,指導各研究會和各地方法學會開展法學研究活動,為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提供理論支持。(2)發(fā)展同國際的、區(qū)域的及港澳臺地區(qū)的法學團體和法律團體的聯(lián)系與合作,發(fā)揮對外法學交流的主渠道作用。(3)發(fā)揮人才、智力優(yōu)勢,為社會各界提供法律信息、法律咨詢、法律培訓服務。(4)負責對會員的管理與聯(lián)系,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及時、準確、全面地反映法學界、法律界的意見。(5)負責對直屬學科、專業(yè)、專門研究會的工作指導,負責對直屬企事業(yè)單位的管理工作。

  3.參與的工作有兩條(四項):參與法律法規(guī)的草擬、論證工作;參與國家政治協(xié)商、科學決策和民主監(jiān)督。參與法制宣傳和法學教育;參與培養(yǎng)法學人才、法律人才的工作。

  4.完成交辦的有關事宜一條,即:完成黨中央、國務院交辦的有關事宜。

  此外,中國法學會還有一項重要職責,就是:受國務院委托,履行主管法學研究和法學交流社團的職責,做好監(jiān)督和管理工作。

  在此基礎上,2013年11月30日,中國法學會第七次全國會員代表大會通過的新的《中國法學會章程》,將上述職責細化為13項工作任務,主要是根據新時期法學會工作特點和承擔的任務,作適當修改和規(guī)范,增加了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組織法學法律工作者深入實際進行調查研究、組織評選和表彰優(yōu)秀法學人才和優(yōu)秀法學成果等活動、指導協(xié)調團體會員和地方法學會的工作等內容。法學會的定位進一步明晰,任務進一步明確。

  (二)法學會的性質特點

  根據中央有關文件和《中國法學會章程》,中國法學會的性質通常表述為:中國法學會是黨領導的人民團體,是法學界、法律界的全國性群眾團體、學術團體和政法戰(zhàn)線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黨和政府聯(lián)系和團結廣大法學工作者、法律工作者的橋梁和紐帶,是加強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推進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重要力量。

  第一,法學會是黨領導的人民團體。這表明了法學會在我國政治體制中應有的重要歷史與現(xiàn)實地位,是源于人民的政治組織;是在黨領導下,肩負政治責任和歷史使命的組織,在我國的政治生活中發(fā)揮著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我們知道,人民團體的成長與壯大,與政治協(xié)商會議的發(fā)展歷程緊密相關。1949年9月籌備成立新政協(xié)時就明確,“人民政協(xié)為全中國人民民主統(tǒng)一戰(zhàn)線的組織,旨在經過各民主黨派及人民團體的團結,去團結全中國各民主階級、各民族,……建立及鞏固由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lián)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獨立、民主、和平、統(tǒng)一及富強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前面已經講過,我們中國法學會的前身——新法學研究會是發(fā)起中國人民政治協(xié)商會議的單位之一。法學會作為黨領導的人民團體這一獨特地位,是隨著新中國的建立,在我國民主法治建設的長期實踐中形成的。作為人民團體參與國家政治協(xié)商、科學決策和民主監(jiān)督,是中央賦予中國法學會的重要職責。

  由于法學會是群團組織,不是黨政部門,作為第三方開展工作,地位超脫,比較客觀、公正,群眾容易接受,這是我們的一個獨特優(yōu)勢,有利于站在全局高度、公正立場發(fā)揮自身作用,夯實黨執(zhí)政治國的群眾基礎。

  第二,法學會是法學界、法律界的全國性群眾團體和學術團體。群眾團體表明了法學會在我國法學界、法律界所具有的基礎定位,即法學會是代表廣大法學法律工作者利益和訴求的組織,具有廣泛的群眾性。涵蓋面廣、代表性寬是法學會發(fā)揮橋梁和紐帶作用的重要基礎,也是我們吸引群眾、號召群眾、開展工作的獨特優(yōu)勢。法學會的工作范圍涵蓋立法、執(zhí)法、司法、普法等領域,涵蓋法學教育、法學研究、法律實務部門,不但面向全社會,也面向全世界,資源非常豐富,平臺優(yōu)勢突出。法學會由政法委代管,也便于我們發(fā)揮資源優(yōu)勢和平臺優(yōu)勢,促進理論法學與部門法學、法學理論與法律實踐相結合。我國的法治建設實踐,迫切需要法學教育和法學研究人員,深入實際,開展研究,為決策提供智力支持。法學教育和研究部門也迫切需要通過法治實踐,針對法治實踐中亟需解決的問題,開展教學和研究工作。讓法學教育和法學研究部門通過法學會這個平臺,與法治實踐和法律實務部門緊密結合起來,這是法學會的一個很大優(yōu)勢。同時,法學會還負有組織推動法學研究、引領法學研究方向、開展對內對外學術交流、營造良好學術環(huán)境、不斷推出優(yōu)秀法學研究成果和培養(yǎng)造就高素質法學法律人才的重任。學術團體是法學會區(qū)別于其他群眾團體的顯著標志。法學會與法學界、法律界的聯(lián)系十分緊密,團結凝聚了一大批優(yōu)秀人才。作為法治建設領域的“思想庫”“智囊團”,要注重進一步發(fā)揮中國法學會各研究會和地方法學會所屬研究會的智庫作用,為法律的立、改、釋、廢,為解決法律實施過程中出現(xiàn)的問題,搞好研究、獻計獻策。

  第三,法學會是我國政法戰(zhàn)線的重要組成部分。早在籌備恢復重建法學會之初,彭真同志就提出,中國法學會歸口中央政法委。中央明確,中國法學會是我國政法戰(zhàn)線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凸顯了法學會的重要地位,表明了法學會不同于其他群團組織的工作領域、工作任務和工作特點。這也是我們法學會的一個獨特優(yōu)勢。政法戰(zhàn)線是黨和國家一條十分重要的戰(zhàn)線,包括公安、檢察院、法院、司法行政、國家安全等部門。作為國家的免疫系統(tǒng),政法系統(tǒng)承擔著維護社會大局穩(wěn)定、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保障人民安居樂業(yè)的重要任務。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高度重視法治建設,提出了“法治是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的科學論斷。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治國理政,是法治作為治國理政基本方式的內在的、必然的要求。當前,我國發(fā)展重要戰(zhàn)略機遇期的內涵發(fā)生深刻變化,緊緊圍繞“四個全面”戰(zhàn)略布局,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創(chuàng)新社會治理,深入推進平安中國、法治中國和過硬隊伍建設,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wěn)定,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創(chuàng)造良好環(huán)境,必須更好發(fā)揮法治的引領和規(guī)范作用。推動群眾工作與時俱進,是新形勢下社會治理的根本途徑。法學會作為政法戰(zhàn)線的重要組成部分,首先要在這方面發(fā)揮作用,特別是市縣法學會,要更好地組織動員法學法律工作者參與社會治理,強化法律在維護群眾權益、化解社會矛盾中的權威地位,通過大力開展法律服務,讓訴求的表達、糾紛的解決,都在法治的軌道上進行。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以來,中央把司法體制改革作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內容,出臺一系列改革文件,在我國司法史上是少見的。三中、四中全會部署的司法體制改革任務大多要在2016年完成。法學會要通過有效的方式積極參與,緊密圍繞實現(xiàn)司法公正,提出有針對性的建議。要緊緊圍繞習近平總書記就政法工作作出的防控風險、服務發(fā)展、破解難題、補齊短板“十六字”重要指示,提高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wěn)定的能力水平,履行好政法戰(zhàn)線重要組成部分的職責使命。

  第四,法學會是黨和政府聯(lián)系廣大法學法律工作者的橋梁和紐帶。隨著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法治建設不斷發(fā)展,法學界、法律界隊伍不斷壯大。全國現(xiàn)有650余所法律院校,在校生50多萬,教師6萬;公安隊伍、法官隊伍、檢察官隊伍、司法干警隊伍、律師、公證員以及立法、行政執(zhí)法工作者隊伍也具有相當的規(guī)模。初步估計,在職的全國法學、法律工作者的總人數在600萬以上。同時還有為數較多的退下來的法學、法律工作者。作為法學法律界的群眾團體,法學會要肩負起團結、凝聚、引領廣大法學法律工作者的重大政治責任。一方面要推動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在廣大法學法律工作者中的貫徹落實,抓好用中央精神統(tǒng)一廣大法學法律工作者思想的工作;一方面要踐行群眾路線,經常深入群眾,傾聽群眾呼聲,及時準確地向黨和政府反映法學法律工作者的意見、建議,把廣大法學法律工作者緊密團結在黨的周圍。這就是各級法學會要堅持發(fā)揮的橋梁和紐帶作用。我們要建好群眾之家、當好群眾之友,在黨和政府與法學法律工作者之間建立起暢通穩(wěn)定的雙向溝通渠道,承擔起黨和國家賦予我們的重要使命。

  第五,法學會是加強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推進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重要力量。這表明法學會的價值和作用。中國法學會自成立之初,就始終不渝地把探索中國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的道路作為自己的基本職責和首要任務。改革開放以來,伴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偉大實踐尤其是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前進步伐,中國法學會認真履行自身職能,組織和推動廣大法學法律工作者,積極投身于改革開放,深入開展全方位、多層次、寬領域的法學研究,對內對外的法學交流,大力開展法律咨詢與法律服務,包括涉外的法律服務,大力普及法治教育和法治宣傳,為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作出了積極貢獻。習近平總書記近日在安徽調研時強調,“十三五”規(guī)劃綱要貫徹了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精神,體現(xiàn)了新發(fā)展理念對實踐的新要求,反映了人民意愿和社會期盼,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決勝階段的行動指南。他要求,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全面落實“十三五”規(guī)劃綱要,加強改革創(chuàng)新,努力闖出新路,奮力開創(chuàng)經濟社會發(fā)展新局面。習近平總書記還提出,“要深入分析新發(fā)展理念對法治建設提出的新要求,深入分析貫徹落實新發(fā)展理念在法治領域遇到的突出問題,有針對性地采取對策措施,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貫徹落實新發(fā)展理念?!蔽覀円羁陶J識法治對貫徹落實五大發(fā)展理念和推進經濟社會發(fā)展的有力保障作用,準確把握規(guī)劃綱要提出的“十三五”時期法治建設的主要任務,立足自身優(yōu)勢,緊密對接群眾需求,從群眾反映最強烈最突出最緊迫的問題著手,增強工作的針對性、實效性、可持續(xù)性,在加強法治政府建設、加快建設法治經濟和法治社會、服務經濟社會發(fā)展的各項工作中更有作為。

  三、堅持問題導向,不斷加強和充實法學會的工作

  近年來,中國法學會和地方法學會認真履職盡責,在繼承中發(fā)展,在改革中創(chuàng)新,積累了不少經驗。特別是在突出思想政治引領、加強市縣法學會建設、加強所屬研究會服務管理、加強智庫作用發(fā)揮、加強對外法學交流工作、更加積極有效地開展法治宣傳和法律咨詢服務、加強法治人才培養(yǎng)、不斷推進工作機制創(chuàng)新等方面,取得了比較明顯的成效,呈現(xiàn)出良好發(fā)展態(tài)勢,開創(chuàng)了嶄新局面。在這次培訓班上即將進行經驗交流的幾個地方法學會,在工作中都形成了許多好傳統(tǒng),創(chuàng)造了許多好做法、好經驗。這些好傳統(tǒng)、好做法、好經驗,蘊涵著許多規(guī)律性的東西,我們要認真總結、堅持運用。希望同志們在交流中互相學習,在實踐中借鑒提高,使我們的工作既得力,又得法。

  (一)當前存在的主要問題

  在看到發(fā)展變化的同時,也要清醒地認識到,我們的工作還很不平衡,與黨中央要求相比,與全面依法治國的新形勢相比,與廣大法學法律工作者的新期待相比,仍然存在著不小的差距,工作還有很大提升空間。特別是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的當前一些群團組織存在的“四化”現(xiàn)象,必須引起我們的高度重視,認真加以解決。我們存在的主要問題有:

  一是工作思路和工作方式方法上,受到“機關化”、“行政化”的影響。這方面的問題比較突出。比如,一些工作在定位上與黨政部門有交叉,如何在工作思路上體現(xiàn)群團精神,從發(fā)揮優(yōu)勢上協(xié)助黨委政府工作,從獨特作用上提升工作效果,在實踐中還有待探索。我們深入基層調查研究還需要加強,有些第一手的情況并不完全掌握。工作方式方法上有時比較簡單,習慣于用行政命令來下達任務、用文件通知來發(fā)號施令、用簡報文章來反映成績。有些法學會建設常常盯著機構、編制、經費等方面,借船出海、借梯登高意識不強,符合群團組織特點的干部管理方式還沒有建立起來,等等。

  二是工作中存在形式主義的問題。比如,中國法學會和地方法學會每年都要組織若干個法學論壇,各個研究會都要舉辦學術年會,活動的數量不少,但有些活動的質量不高、效果不明顯。我們往往是把大量的精力投入到辦會上,對會議發(fā)言的組織和會議成果的提煉、轉化力量投入不夠,后續(xù)跟進也不夠。一些活動自我循環(huán),熱在機關,冷在基層,缺乏活力。一些論壇選題和一些研究課題,與經濟社會發(fā)展的要求扣得不夠緊,造成研究成果束之高閣,這也是一種資源浪費。我常講,法學會的工作不能“上不著天,下不著地”。“上要著天”,就是要和黨中央、國務院的重大決策部署緊密結合起來,我們的工作要能反映上去;“下要著地”,就是要接地氣,要和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訴求緊密結合起來,把工作做到群眾中去。

  三是法學會所聯(lián)系的面還比較窄,存在重法學界輕法律界的現(xiàn)象。法學會不是單純的研究機構,作為法學界、法律界的群眾團體,是涵括“兩界”的,應廣泛聯(lián)系廣大法學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但實際工作中,我們聯(lián)系法學界、服務法學工作者著力較多,而聯(lián)系立法、執(zhí)法、司法實務部門,服務法官、檢察官、律師、企業(yè)法務人員等著力較少。同時,我們很多研究會的人員構成也缺乏廣泛性和代表性,一些研究會理事、常務理事、副會長、會長過多集中在少數院校;從事法學教學科研人員和從事法律實務工作人員的比例也不均衡,尤其是在基層工作的人員代表少。這些都反映出我們在代表誰、聯(lián)系誰、服務誰的定位上還需要加以調整和改變。

  四是基層基礎薄弱和工作開展不主動、不活躍問題亟待有效解決。縣級法學會的數量剛過全國縣級行政區(qū)的一半,縣級法學會建設亟待進一步加強。地方各級法學會成立黨組、加強黨的建設方面的任務還很重。地方法學會所屬研究會建設如何更加接地氣、務實效,如何更好發(fā)揮作用還有待進一步探索實踐。一些市縣級法學會和研究會工作開展情況不夠理想、不夠活躍,沒有有效地把群眾組織起來、動員起來,沒有發(fā)揮出法學會組織應有的作用。

  五是服務廣大法學法律工作者和廣大會員仍是我們工作的一個薄弱環(huán)節(jié)。在發(fā)展壯大會員隊伍,為會員提供優(yōu)質服務等方面還缺乏更為有效的途徑和方法。一些想申請入會的同志表示,入會條件還不能周知;在網上提交申請后,很長時間沒有信息反饋,這說明我們有些自閉于機關,離群眾還比較遠。對于如何更好地加強與廣大法學法律工作者和廣大會員的溝通,與他們交朋友,為他們提供服務,還存在較大差距,服務意識、服務能力和服務水平需要進一步提高。

  這些問題,都需要通過貫徹落實群團工作會議精神,在今后工作中逐步加以改進和解決。

  (二)切實加強和改進法學會工作

  中央《關于加強和改進黨的群團工作的意見》和中央黨的群團工作會議,充分肯定了群團工作的歷史作用,體現(xiàn)了對群團工作時代使命的準確把握。我們要認真學習領會中央黨的群團工作會議精神,堅持問題導向,以保持和增強法學會的政治性、先進性、群眾性為重點,切實加強和改進法學會的工作。

  一要切實保持和增強政治性。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政治性是群團組織的靈魂,是第一位的。離開了政治性,群團組織就容易產生脫離黨的領導的傾向,就會庸俗化,就會成為一般社會組織,甚至會走向邪路。”“堅持黨的領導,是做好黨的群團工作的根本保證,是必須堅持的正確政治方向,也是黨的群團工作的優(yōu)良傳統(tǒng)?!彼€引述鄧小平同志在1959年講的一段話:“共青團犯一千條錯誤都沒有關系,但有一條錯誤不能犯,就是脫離黨的軌道。”他進一步指出:“對群團組織來說,誰能把自己聯(lián)系的群眾最廣泛最緊密地團結在黨的周圍,誰的工作就是做得好,反之就是做得不好?!边@些論述都極為重要,這些意識必須在我們的頭腦中牢固樹立起來,什么時候都不能忽視,更不能淡化和遺忘。

  法學與政治聯(lián)系最為緊密,法學的政治屬性最強,法學法律工作者是國家政治生活中最為活躍的群體之一。中國法學會57個所屬學科、專業(yè)、專門研究會,2000多個地方法學會及其所屬600多個研究會,30多萬會員,是加快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重要力量。團結好、引領好這支隊伍,責任十分重大。因此,法學會工作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尤為重要。樂泉同志在每次的講話中,都把它作為最重要的內容加以強調,希望大家能認真領會。

  當前,我國發(fā)展的外部環(huán)境不穩(wěn)定不確定因素增多,國內經濟下行的不利影響和長期積累的深層次矛盾進一步顯現(xiàn),意識形態(tài)領域的斗爭在法學界、法律界比較突出。習近平總書記在講話中強調保持和增強黨的群團工作的政治性,具有很強的現(xiàn)實針對性。他提出,做好黨的群團工作,必須全面把握“六個堅持”的基本要求和“三統(tǒng)一”的基本特征。“六個堅持”,就是堅持黨對群團工作的統(tǒng)一領導,堅持發(fā)揮橋梁和紐帶作用,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堅持服務群眾的生命線,堅持與時俱進、改革創(chuàng)新,堅持依法依章程獨立自主開展工作?!叭y(tǒng)一”,就是各群團自覺接受黨的領導、團結服務所聯(lián)系的群眾、依法依章程開展工作相統(tǒng)一。這些重要論述,指出了群團工作的核心所在,指出了群團組織同一般社會組織的根本區(qū)別,指出了衡量群團工作的政治標準。我們要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把思想統(tǒng)一和提高到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各項決策和部署上來,努力把黨的意志和主張落實到廣大法學法律工作者中去,積極引領法學法律工作者在大是大非問題面前立場堅定、旗幟鮮明,在嚴肅的政治斗爭面前不缺位、不失聲,確保法學會和法學研究正確的政治方向,為堅持黨的領導發(fā)揮自己的職能作用。

  為黨和國家工作大局服務,始終是群團工作的價值所在,也是法學會工作的主線。我們要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在大局下思考、在大局下行動,明確職責定位、展現(xiàn)自身價值,為黨和國家工作大局提供支持。什么是大局,“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四個全面”戰(zhàn)略布局、“十三五”規(guī)劃綱要和中央一系列重大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就是大局。我們要根據黨和國家中心任務,組織引領和充分調動廣大法學法律工作者的積極性,緊緊扣住中央的這些重大決策部署,對其中涉及的全局性、戰(zhàn)略性、前瞻性問題組織力量進行研究,從法治的角度獻計獻策,提供更多的理論支持和更充分的法治保障,在全局工作中發(fā)揮更加積極的作用。這方面我們已經做了大量的工作,但還不夠,還有大量的工作要做。

  二要切實保持和增強先進性。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群團組織是黨直接領導的群眾組織,承擔著組織動員廣大人民群眾為完成黨的中心任務而共同奮斗的重大責任。沒有先進性,怎么能組織動員群眾前進呢?”他強調:“群團組織要自覺成為在群眾中、在基層凝聚人心、堅守前哨、沖鋒陷陣的戰(zhàn)斗隊、工作隊,組織動員廣大人民群眾自覺捍衛(wèi)中國共產黨領導和我國社會主義制度。”我們要深刻領會先進性是群團組織屬性的應有之義,是群團組織履行職責使命的內在要求,是我們法學會工作的重要著力點。要牢牢把握時代主題,緊緊圍繞黨和國家工作大局,組織動員廣大法學法律工作者和廣大會員,走在時代前列,在改革發(fā)展穩(wěn)定第一線建功立業(yè)。要始終站在黨和人民的立場上,堅持為黨分憂、為民謀利,把思想政治工作貫穿所開展的各項活動,切實做好組織、宣傳、教育、引導群眾的工作。樂泉同志多次講,要依靠法學家做好法學家的工作。要建立健全聯(lián)系法學法律工作者的工作機制,加強與他們的溝通和交流,反映他們的呼聲和建議,團結、引領法學各領域的領軍人物和中青年骨干力量,使他們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的忠實崇尚者、自覺遵守者、堅定捍衛(wèi)者。要努力打造法學研究的“國家隊”“地方隊”,進一步加強研究隊伍建設,著力提升法學法律工作者作為研究會成員和法學會會員的榮譽感。

  我們要統(tǒng)籌全面依法治國進程中的戰(zhàn)略性、前瞻性問題和重大現(xiàn)實問題,把防控風險、服務發(fā)展放到突出位置,著眼于經濟社會發(fā)展的實際,把實際工作中最需要解決的問題列為研究課題、列為論壇的主題,突出對關于加快建設法治政府、法治經濟和法治社會的問題,關于貫徹《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的問題,關于全面深化司法體制改革的問題,關于保障國家安全的問題,關于“一帶一路”建設的問題,關于互聯(lián)網和經濟社會融合發(fā)展的問題,關于調結構、惠民生和深化供給側改革的法治保障的問題,關于自由貿易區(qū)立法的問題,關于推進城鎮(zhèn)化的問題,關于維護我國東海南海權益的問題,關于防范和打擊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的問題,關于防范金融領域風險的問題,關于創(chuàng)新社會治理的問題,關于“一國兩制”相關法律制度的問題,關于依法治軍的問題,關于反腐倡廉的問題等的深入研究,并從法律法規(guī)、制度方面找原因,針對這些重點領域法律法規(guī)的立改釋廢和解決法律實施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我們的意見建議,真正實現(xiàn)成果轉化。

  同時,切實保持和增強先進性,對法學會來說還要在意識形態(tài)斗爭的這個主戰(zhàn)場上,加強法學領域情況的分析研判,對重大事件、重要情況、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傾向性苗頭性問題及時提出建設性意見,引領社會思潮。要充分運用媒體,特別是互聯(lián)網和微博、微信、微視頻、手機客戶端等新型媒體,積極參與法治宣傳。還要進一步健全法學會系統(tǒng)黨的組織建設,實現(xiàn)黨的組織和黨建工作全覆蓋,充分發(fā)揮黨組織的領導核心作用,為完成好法學會各項工作提供堅實的組織保證。

  三要切實保持和增強群眾性。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群眾性是群團組織的根本特點。離開了群眾性,群團組織就容易走向官僚化、空殼化?!彼羁讨赋觯骸叭罕娦睦餂]有群團組織,不積極參加群團組織活動,或者群團組織覆蓋面越來越窄,那就等于削弱了做黨的群團工作的基礎。”他強調:“對群團組織來說,不能為群眾服務,不能幫助群眾排憂解難,群眾就不會跟著走?!边@就要求我們,要克服重精英、追求“高大上”的傾向,更多關注、關心、關愛普通法學法律工作者。要擺脫“機關化”、“行政化”,切實解決好自彈自唱、自娛自樂、隔空喊話、封閉運行的問題,更加注重廣泛性,不斷擴大參與面,最大限度地把法學法律工作者團結在法學會周圍,更多地把法學各學科、各領域的優(yōu)秀人才吸納到相關組織,不斷增強法學會組織對法學法律工作者的動員力、號召力、影響力。要以法學法律工作者為中心開展工作和活動,讓法學法律工作者當主角,使他們感受到法學會的溫暖,真正把法學會建設成為法學法律工作者之家。要把服務廣大法學法律工作者的工作做深做細做實,通過課題研究、專家咨詢、學術研討、實地調研、法律服務、法治宣傳、對外交流等工作,吸引法學法律工作者積極參與法學會活動,在法學研究和法治實踐之間架起橋梁,為專家學者履行社會責任、實現(xiàn)學術抱負、以專業(yè)智慧報效國家搭建平臺,為更多的優(yōu)秀法治人才及后備力量脫穎而出創(chuàng)造條件。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保持和增強群團組織的群眾性,必須大力健全組織特別是基層組織”。我們要按照“哪里有群眾、哪里就要有自己的組織,怎么有利于做好工作、就怎么建組織”的要求,進一步提升對建立健全縣級法學會組織重要性和緊迫性的認識,認真對照中政委近年來關于法學會建設的四個重要文件,把相關要求逐條落實到位,推動在更多的市縣建立法學會,爭取更多地方實現(xiàn)市縣法學會的全覆蓋。已成立的市縣法學會要按照《關于加強市縣法學會建設的指導意見》中明確的八個方面任務,接地氣、務實效,組織和動員更多法學法律工作者積極參與法律咨詢服務、法治宣傳和法律普及工作,尤其是要繼續(xù)扎實做好以法律服務站、法律診所等為主要載體的基層法律服務工作。這也是我們市縣法學會的一個主要任務。最近,中辦、國辦印發(fā)了《關于推行法律顧問制度和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制度的意見》,要求縣級以上黨政機關普遍設立法律顧問,鄉(xiāng)鎮(zhèn)黨委和政府根據需要設立法律顧問,國有企業(yè)深入推進法律顧問制度,事業(yè)單位探索建立法律顧問制度。法學會,尤其是市縣法學會,要在推行這些制度上積極參與、有所作為。要從實際出發(fā),進一步改革和改進法學會機關機構設置、領導班子配備、管理模式、運行機制,堅持力量配備、服務資源向基層傾斜,以更好適應基層工作和群眾工作需要。

  習近平總書記還明確提出:“聯(lián)系和引導相關社會組織,是群團組織發(fā)揮橋梁和紐帶作用的一項重要任務?!弊鳛閲鴦赵菏跈嗟娜珖苑▽W社團的業(yè)務主管單位,一方面要依照兩辦《關于加強民間組織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國務院《社團登記管理條例》的規(guī)定嚴格履職,加強監(jiān)督管理,切實負起責任,進一步完善研究會管理的各項制度;另一方面要堅持“管理就是服務”的理念,增強服務意識,創(chuàng)新服務方法,提升服務效果,通過為研究會提供優(yōu)質服務規(guī)范研究會管理,促進研究會依法依規(guī)依章程開展活動,同時也要加強對地方法學會所屬研究會建設的工作指導。我們要接長手臂,按照習總書記講的“不求所屬,但求所用”的要求,積極培育相關社會組織,支持地方、部門、院校建立相關的基地、研究中心等,使法學會成為黨聯(lián)系社會組織的一個重要渠道。保持和增強法學會的群眾性,還要進一步解決好代表性、廣泛性的問題。目前我們只有30萬會員,會員數還太少,大量的法學法律工作者還沒有參加進來。因此,我們要切實加強會員隊伍建設,更加積極地發(fā)展會員,更多從實務部門以及企業(yè)等吸收會員或團體會員,更多把基層一線法學法律工作者中的優(yōu)秀人物納入法學會組織,不斷壯大會員隊伍,進一步擴大法學會的聯(lián)系面和覆蓋面。要加強對會員隊伍的服務,完善會員聯(lián)絡組制度,健全會員參與、意見反饋、權利維護等制度,吸引更多會員積極參與法學會各項活動。

  同志們!貫徹落實中央決策部署,推進法學會工作發(fā)展,需要有好的精神狀態(tài)、好的工作作風。各級法學會的領導干部和同志們要樹立全局意識、強化責任擔當,自覺把工作責任扛在肩上、任務抓在手上,做到一抓到底、善作善成。人總是要有一點精神的。干事創(chuàng)業(yè)需要那么一股子勁兒,敢闖敢干。在這方面,中央反復強調健全容錯糾錯機制,為的就是營造寬松、寬容、和諧的干事創(chuàng)業(yè)環(huán)境,為改革創(chuàng)新者撐腰鼓勁,為敢于擔當者保駕護航,最大限度調動廣大干部的積極性、主動性、創(chuàng)造性,讓干部想干事、能干事、敢擔當、善作為,推動全社會形成想改革、敢改革、善改革的良好風尚。

  當前法學會各項工作任務繁重,舉辦這次培訓班,機會十分難得。大家要珍惜這次學習機會,努力排除各種干擾,潛下心來學習,沉下心來領悟,力爭多學一些、學深一些,切實學有長進,學有收獲。要圍繞主題學,聯(lián)系實際學,借鑒比較學,不斷加強對實踐經驗的感悟總結,不斷深化對法學會工作規(guī)律的認識和把握,還要有對做好工作的建議和打算。要深入交流,互相啟發(fā),努力把學習成果轉化為推動工作的方式方法,轉化為行動力、執(zhí)行力。同時,要嚴格遵守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使這次培訓班成為弘揚良好學風和優(yōu)良作風的示范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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