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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法學會保險法學研究會2019年年會在成都順利舉行

時間:2019-11-25   來源:保險法學研究會  責任編輯:yyx

    ? ? ? ? 2019年10月26日-27日上午,“中國法學會保險法學研究會2019年年會”在蓉城成都順利舉行。本屆會議由中國法學會保險法學研究會主辦,西南財經大學法學院、四川省法學會保險法學研究會承辦,四川省保險行業(yè)協(xié)會、四川省保險學會、西南財經大學中國金融法研究中心協(xié)辦。

    ? ? ? ? 來自北京大學、清華大學、中國人民大學、中國社科院、中國政法大學、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北京師范大學、上海交通大學、復旦大學、南京大學、武漢大學、四川大學、廈門大學、中國海洋大學、中央財經大學、對外經貿大學、中央民族大學、西南政法大學、中南財經政法大學、華東政法大學、大連海事大學、西南財經大學、上海對外經貿大學、國際關系學院、上海大學、天津師范大學等國內知名高校、科研機構以及最高人民法院、中國銀保監(jiān)會、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中國人保集團、平安保險集團、中國再保險集團、泰康人壽保險集團、騰訊集團、律師事務所等實務部門的200余名專家學者參加了本次會議。

    ? ? ? ? 中國法學會副會長、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副教育長卓澤淵教授,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劉楠副院長,西南財經大學黨委常委副校長張邦富教授,中國銀保監(jiān)會四川監(jiān)管局曹昌倫副巡視員,四川省法學會黨組成員黃曉峰專職副會長,中國法學會保險法學研究會會長、北京大學法學院尹田教授,四川省法學會保險法學研究會名譽會長、“國家萬人計劃教學名師”西南財經大學“光華杰出學者”高晉康教授,西南財經大學法學院院長魯籬教授出席開幕式。

    ? ? ? ? 大會開幕式由中國法學會保險法學研究會副會長、秘書長,北京航空航天大學任自力教授主持。

    ? ? ? ? 西南財經大學黨委常委張邦富副校長致歡迎辭。他代表西南財經大學對與會嘉賓表示熱烈歡迎,并介紹了西南財經大學的創(chuàng)辦歷史及當前的基本情況。他講到,西南財經大學是教育部直屬的國家“211工程”和“985工程”優(yōu)勢學科創(chuàng)新平臺建設的全國重點大學,是國家首批“雙一流”建設高校。學校始于1925年創(chuàng)建的上海光華大學,至今已達90余年。建校以來,歷代西財人與國家民族共命運,為天下蒼生謀幸福,奮發(fā)圖強,學以報國,鑄就了“經世濟民,孜孜以求”的大學精神。學校致力于培養(yǎng)德智體美勞全面發(fā)展,具有社會責任感、創(chuàng)新精神、國際視野的財經領域的卓越人才。學校1987年設立法學系,2001年成立法學院。經過三十多年的發(fā)展,法學學科建成了完整的本、碩、博人才培養(yǎng)體系,擁有法學一級學科碩士、法學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

    ? ? ? ? 隨后,四川省銀保監(jiān)局曹昌倫副巡視員致辭。黨的十八大以來,四川保險業(yè)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自覺做到“兩個維護”,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努力發(fā)揮經濟“減震器”和社會“穩(wěn)定器”作用,保險覆蓋面不斷拓寬、服務經濟社會能力不斷提升。今年1-9月,四川全省保費收入1751.5億元,居全國第6位,同比增長10.3%,為社會提供風險保障93.7萬億元。大病保險、農業(yè)保險、責任保險等險種在保障經濟、服務民生方面發(fā)揮越來越大的作用。四川保險業(yè)正逐步轉型升級。

    ? ? ? ? 四川省法學會黨組成員黃曉峰專職副會長致辭。四川省法學會緊密結合四川實際,一手抓基層法學會“實體化、實戰(zhàn)化”建設,一手抓“接地氣”的法學研究工作,著力服務經濟社會發(fā)展大局,在法學理論研究和法治實踐創(chuàng)新上精準發(fā)力。四川省法學會推出了“一帶一路”法治實踐創(chuàng)新研究三大成果項目,成功舉辦了“一帶一路”法治實踐創(chuàng)新論壇,第十四屆泛珠三角區(qū)域合作與發(fā)展法治論壇暨第六屆“治蜀興川法治論壇”,推出了“接地氣”的法治實踐創(chuàng)新年度專項課題,聯合四川省社科聯展開“法學四川”省部級專項課題研究等。

    ? ? ? ? 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劉楠副院長致辭。四川法院系統(tǒng)共設有22個中級法院、189個基層法院,三級法院數量共計212個,居全國之首。四川法院歷來高度重視對保險糾紛案件的審判投入,通過保險審判活動,為維護市場穩(wěn)定、規(guī)范保險市場主體行為、保護保險活動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營造良好營商環(huán)境、保障和推動保險事業(yè)和諧健康發(fā)展,發(fā)揮了積極的作用。一是積極推進各類保險糾紛案件審理。力圖通過人員專門化、案件類型化促進審判規(guī)范化,確保保險審判的質量和效率。二是大力推動保險審判訴源治理與多元解紛。為及時預防和有效化解保險糾紛,構建保險糾紛多元化解格局。三是不斷探索完善保險糾紛化解聯動機制。為確保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網上數據一體化處理”改革試點工作取得扎實成效,省法院與省公安廳、省司法廳以及省銀保監(jiān)局會簽出臺了建立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的意見。四是支持各地結合實際探索創(chuàng)新保險服務司法功能。五是著力提升保險審判專業(yè)化水平。

    ? ? ? ? 中國法學會副會長、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副教育長卓澤淵教授代表中國法學會對大會的召開表示熱烈祝賀,向長期致力于保險法理論與實務研究的同志們致以誠摯的問候。他指出,本次年會的主題“新時代背景下的保險創(chuàng)新法治研究”,既具有強烈的使命感,也具有鮮明的時代性。他指出保險法研究會的工作,一是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始終堅持黨對保險事業(yè)的堅強領導,把習近平總書記的新理念、新戰(zhàn)略、新思想作為我們的行動指南,始終堅持黨對保險事業(yè)的領導,始終把握保險法學理論研究的政治理念;二是緊緊圍繞黨和國家中心工作,推進保險法研究會各項工作,高度重視智庫體系建設,服務國家重大戰(zhàn)略,防范和化解行業(yè)風險,聚焦保險法領域的理論和實際,與時俱進,持續(xù)推進保險法理論創(chuàng)新,充分發(fā)揮研究會的智庫作用;三是要進一步優(yōu)化研究會內部組織,完善運行機制,強化研究會的能力建設。希望保險法學研究會以建設學習型、協(xié)同型、智庫型現代化學術團體為目標,進一步加強思想政治建設、組織建設、制度建設、能力建設和隊伍建設,不斷提升工作能力水平,推出更多豐碩成果,不辜負黨、國家和人民的重托!

    ? ? ? ? 中國法學會保險法學研究會會長、北京大學尹田教授作工作報告,并就下一年工作作了計劃安排。尹會長講到,一年來保險法學研究會積極參與了中國法學會舉辦的系列學習培訓活動,并對全體理事進行了針對性的思想政治建設,積極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在制度建設上,研究會進一步落實了所有重大事項均經會長辦公會、常務理事會及理事會討論表決的議事規(guī)則。利用有限的經費組織了系列學術活動。研究會計劃在未來1年內重點做好以下工作:1、充分發(fā)揮專家優(yōu)勢,做好立法咨詢服務工作;2、配合我國相關立法工作和保險事業(yè)發(fā)展的需要,確定重要調研課題,力爭在以下領域能夠有重大突破:(1)健康保險、養(yǎng)老保險法律制度的完善;(2)“一帶一路”相關保險法律制度研究;(3)保險科技與互聯網保險的發(fā)展問題。

    ? ? ? ? 研究會理事增補環(huán)節(jié)中,尹田會長宣讀了新增的理事名單,其中增補新任常務理事3人,增補理事18人,新增非理事會員2人。

    ? ? ? ? 開幕式結束后,所有參會人員合影留念。

    ? ? ? ? 第一單元大會主旨演講環(huán)節(jié)由保險法學研究會副會長、中國社科院法學所鄒海林研究員和保險法學研究會副會長、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賈林青教授主持。

    ? ? ? ? 保險法學研究會副會長、上海交通大學法學院韓長印教授以最高人民法院公報案例“程春穎訴張濤、人保財險南京市分公司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為切入點,作了題為“駕駛行為保險與我國車險規(guī)范的權利義務重構”的演講。他提出網約車是否屬于運營車輛,危險程度增加的通知義務是否真的不構成保險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而不需要通知的事實等問題。他認為,公報案例產生如下消極影響:對一些業(yè)余從事網約車業(yè)務的車輛一律按營運車拒賠,違反了對價平衡原則,有鼓勵保險公司投機牟利的嫌疑。

    ? ? ? ? 保險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大連海事大學法學院初北平教授發(fā)表了題為“海上保險中的網絡風險”的演講。他首先從網絡分類和風險分類兩個角度對網絡風險進行了概述,并以電子提單的實例和區(qū)塊鏈的發(fā)展對網絡風險的問題進行了具體闡釋。其次,他對國際海事組織、行業(yè)非政府國際組織以及船旗國美國、中國對網絡風險的回應進行了介紹。初北平教授指出,未來應當對包括區(qū)塊鏈技術在內的風險進行規(guī)范,以防范網絡風險。盡快建立風險評估以及控制體系,在保險條款中的“海上風險”設計充分考慮海事網絡風險,避免承保范圍的縫隙或重疊。

    ? ? ? ? 華東政法大學經濟法學院孫宏濤教授以“我國網約車保險面臨的困境及其制度構建研究”為題發(fā)表演講。他首先指出了目前缺乏有針對性的網約車保險等問題。我國目前所面臨的困境其實質就是營運車輛和非營運車輛的界分問題,以致于產生了傳統(tǒng)的商業(yè)車險不適合網約車、現有營運車輛保險不適合網約車等問題。我國應當實現從“車”到“人”的思路轉變,分階段按實際使用情況投保車險,逐步采用按里程收費的定價機制,并采取“私家車保險+浮動運營險”的模式,在私家車保險基礎上附加浮動運營險。

    ? ? ? ? 西南財經大學法學院陽露昭教授發(fā)表了題為“環(huán)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的困境與出路”的演講。陽露昭教授認為,環(huán)境污染責任保險市場遠未成熟,公共政策對環(huán)境污染責任保險的市場需求影響深遠。因此應該繼續(xù)加強政府主導,提高企業(yè)投保意識,完善環(huán)境風險評估和損害評估機制,將安全責任保險與環(huán)境污染責任保險交叉融通,改變部分保險公司在環(huán)境污染責任保險市場占有份額不均勻的現狀,組建共保聯合體,引入再保險。最后,他對《環(huán)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與《環(huán)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管理辦法(草案)》予以評價。

    ? ? ? ? 平安養(yǎng)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內控法律部中級律師常征以“企業(yè)年金業(yè)務協(xié)助執(zhí)行相關問題初探”為題發(fā)表演講。他首先從一例民間借貸糾紛案例切入,提出企業(yè)年金是否能夠成為強制執(zhí)行標的這一問題。隨后,常征律師對企業(yè)年金的委托人、受托人、賬戶管理人、托管人、投資管理人五個法律主體的職責以及工作流程進行了介紹。其后,常征律師指出,對執(zhí)行行為提出異議具有相關的法律規(guī)定,民事訴訟法規(guī)定的利害關系人認為執(zhí)行行為違反法律規(guī)定,可以向執(zhí)行法院提出書面異議。

    ? ? ? ? 四川省法學會保險法學研究會副會長/秘書長,四川省保險行業(yè)協(xié)會、四川省保險學會副秘書長陳鶯發(fā)表題為“大力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助力保險業(yè)高質量發(fā)展”的演講。她指出四川省保險行業(yè)協(xié)會積極運用科技手段,推動保險糾紛處理信息化建設?!八拇ūkU業(yè)保險糾紛調處管理系統(tǒng)”上線試運行,實現了消保中心與保險公司、監(jiān)管部門在保險消費投訴、調解處理上的直連直通。同時,“網上消?!蔽⑿虐嫔暇€,建立消保中心和保險消費者的連接,實現在線投訴、調解申請、實時獲取處理進度等功能。

    ? ? ? ?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楊東教授、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法學院副院長周學峰教授參與了與談。

    ? ? ? ? 第二單元分會場一專題研討上半場由保險法學研究會副會長、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院溫世揚教授,保險法學研究會副會長中國人保集團李祝用副總裁和河南財經政法大學李志強副教授主持。

    ? ? ? ? 華東政法大學李偉群教授發(fā)表了題為“人工智能對保險業(yè)發(fā)展的利弊分析及應對之策”的演講。李教授指出,有必要對人工智能展開研究,深入探討人工智能對保險業(yè)的發(fā)展所帶來的機遇與挑戰(zhàn),以及相關對策。李教授認為對于保險業(yè)來說,要把握人工智能方面的技術與趨勢,做到未雨綢繆,制定和實施連貫的戰(zhàn)略計劃,制定并落實全面的數據戰(zhàn)略,培養(yǎng)能夠勝任變化的人才,構建相應的基礎設施;對于保險監(jiān)管機構來說要進行一致性的整合性的監(jiān)管,善用管理科技,隨時掌握最新產品與商業(yè)模式,調整監(jiān)管模式與結構,完善消費者權益保護機制。

    ? ? ? ? 天津師范大學法學院王春梅教授發(fā)表了題為“人機協(xié)同視域下我國自動駕駛汽車責任保險的立法構設”的演講。王教授指出,人工智能的迅猛發(fā)展及其在自動駕駛領域的實踐應用,在沖擊與解構傳統(tǒng)以人的行為和過錯為基礎而構建起來的侵權責任及其立法構設的同時,也對我國現行的機動車責任保險構成根本性的沖擊與解構。在評價英國AEV法案基礎上,借鑒其“議題承保模型”,并適當修正其保險規(guī)則設計,從保險模型和框架設計兩方面構設出我國的自動駕駛汽車責任保險制度,以期有效化解自動駕駛技術發(fā)展帶來的科技風險,助力我國自動駕駛產業(yè)發(fā)展。

    ? ? ? ? 南京大學法學院李華副教授發(fā)表了題為“我國保險資金私募股權投資監(jiān)管之完善”的演講。他從保險資金從事私募股權投資面臨的政策風險、委托代理風險、資產匹配風險、對賭風險切入,認為保險資金私募股權投資是保險運用的主要形式之一,保險公司通過投資專業(yè)的投資管理機構發(fā)起設立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以實現保險資金的穩(wěn)定增值和安全保障。

    ? ? ? ? 西南財經大學法學院黃麗娟副教授發(fā)表了題為“利益沖突背景下責任保險人善意和解義務的構建”的演講。她提出,保險人與被保險人在責任保險和解中固有的利益沖突以及保險人控制和解的事實決定了保險人具有濫用權利的自利傾向。為了確保被保險人免受第三人追索以及免擔超出保單限額責任的核心權益,有必要在肯認保險人和解控制權的同時配置以相應的善意和解義務。

    ? ? ? ?中國再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事務部高級經理關恒業(yè)發(fā)表了題為“智能核保在人身保險核保應用中的有關法律問題分析”的演講。關經理從智能核保產生的背景、運作方式和特點切入,認為智能核保在人身保險的核保應用中得到了飛速發(fā)展,但從技術上仍處于相對初級的階段。他在此基礎上提出,在投保人符合健康告知問卷的情況下,智能核保系統(tǒng)的提問是否需要如實告知?智能核保與人工核保存在的矛盾兩大核心問題。建議通過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范和保險合同的設計,對智能核保應用中容易出現的問題進行合理的安排。

    ? ? ? ? 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法律合規(guī)部科長尤珂發(fā)表了題為“面向未來的保險科技之法律風險探究”的演講。她認為,應對保險科技法律風險需要采取六個方面的措施,一是積極推動監(jiān)管制度改革,二是有效利用監(jiān)管科技來防范保險科技應用風險,三是以創(chuàng)新型網絡信息安全保險產品防范信息安全風險,四是完善保險消費者權益保護和群體性風險防范體系,五是立法先行、順勢變革,六是人工智能廣泛應用后的驗真。

    ? ? ? ? 北京德恒(廣州)律師事務所合伙人何偉發(fā)表了題為“保險標的危險增加通知義務之立法與實務探析”的演講。何偉律師從保險的危機管理功能、危險增加通知義務的法理基礎、危險增加通知義務的適用范圍、危險顯著增加的判定標準、危險增加通知義務的履行五個方面展開演講。

    ? ? ? ?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院博士生任雨凡發(fā)表了題為“健康保險等待期間之法本質界定”的演講。任博士認為,等待期間是否屬于免責條款是最為突出的爭議點。一是立法未明確該條款的性質;二是司法裁判上,法院意見可籠統(tǒng)地劃分為“責任免除條款”、“保險責任條款”以及“格式條款”三類;三是主流觀點為“免責條款說”。他認為,在法之本質上,等待期間為免責條款。

    ? ? ? ? 上海交通大學凱原法學院博士生王家駿發(fā)表了題為“保證續(xù)保條款中投保人的權利來源與規(guī)則適用”的演講。王博士從司法判決中存在的問題、保證續(xù)保條款存在的基礎、保證續(xù)保的必然后果、續(xù)保權的證成、保證續(xù)保條款的規(guī)則標準和監(jiān)管必要性六個方面展開論證。

    ? ? ? ? 四川省社會科學院研究生曲文英發(fā)表了題為“保險立法基本問題研究”的演講。她認為保險法是一種共擔風險的契約行為,所以保險的作用不僅有分擔個人風險,同時還承擔者維護社會穩(wěn)定的任務。

    ? ? ? ? 中國銀保監(jiān)會的孫東雅副研究員、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法學院的李青武教授和成都農商銀行合規(guī)總監(jiān)兼總法律顧問肖山發(fā)表了與談意見。

    ? ? ? ? 第二單元分會場一專題研討下半場由西南政法大學民商法學院曹興權教授、泰康人壽保險集團法律合規(guī)部總經理靳毅和平安養(yǎng)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內控法律部副總經理范軍主持。

    ? ? ? ? 煙臺大學法學院史衛(wèi)進副教授發(fā)表了題為“傷殘等級比例賠付保險條款的法律屬性辨析”的演講,他指出由于保險法理論上沒有界定傷殘等級比例賠付或給付條款是技術性保險條款還是免除保險人責任條款,而我國《保險法司法解釋(二)》明確規(guī)定了“免除保險人責任”的條款,導致了保險司法與保險業(yè)界在保險糾紛審判和保險業(yè)運營中存在嚴重對立的問題。

    ? ? ? ? 中國海洋大學法學院任以順教授發(fā)表了題為“論《婚姻法》在私家車保險合同糾紛中的適用——兼析夫妻對私家車投保免責條款提示義務之領受”的演講。他認為,作為夫妻共同共有財產的私家車,通常以其在車管所登記的“所有人”姓名作為名義投保人和被保險人,私家車所有權和保險利益對夫妻而言出現主體混同的情況。

    ? ? ? ?上海對外經貿大學法學院講師沈小軍的演講題目是“從保險人的明確說明義務到信息提供義務”。他指出為給投保人預留充分的閱讀時間,保險人應在投保人發(fā)出合同意思表示之前履行信息提供義務。為克服舉證困難并增強信息提供的有效性,信息提供義務應以書面形式履行,對保險消費者還應當提供簡化版的產品信息頁。

    ? ? ? ? 南京大學法學院張力毅助理研究員發(fā)表了題為“比較、定位與出路:論我國強制汽車保險的立法模式”的演講。他提出我國的交強險應當盡可能地回歸純粹責任保險的框架,也可更好地應對自動駕駛汽車時代的到來。

    ? ? ? ? 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法律合規(guī)部高級主管鄭志毅以“我國食品安全責任保險法律制度研究”為題發(fā)表了演講。他認為從食品安全責任保險的基本理論入手,結合發(fā)達國家食品安全責任保險發(fā)展經驗及我國實踐情況,應當構建食品安全責任強制保險制度,主要有“市場強制”和“法律強制”兩種類型。

    ? ? ? ? 中國政法大學比較法學研究院何啟豪副教授以“‘顛倒的世界’抑或‘保險法的未來’?——美國《責任保險法重述》述評”為題發(fā)表了演講。他指出,《責任保險法重述》是近年來美國保險法發(fā)展的一個總結?!吨厥觥芬员槐kU人與保險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為中心展開,以親保險人規(guī)則與親被保險人規(guī)則之博弈為主線,在保險合同解釋、不實陳述、抗辯義務、強制執(zhí)行與救濟等方面對規(guī)則進行了澄清與總結。

    ? ? ? ? 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法律合規(guī)部呂丹葉以“交強險追償權相關法律問題探索——基于交強險追償權糾紛實務審判案例視角”為題發(fā)表了演講。她通過案例提出交強險追償權糾紛爭議及審理困境,指出我國道路交通相關法律規(guī)定賦予了保險公司在駕駛人存在無證、酗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故意制造保險事故等特定情況下具有追償權。但因目前交強險追償權法律概念并不明晰,且與侵權責任之間的關系尚未厘清,導致法院在審理交強險追償權糾紛案件中陷入因裁判理念、標準不統(tǒng)一,而產生裁判結果迥異的困境。

    ? ? ? ?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博士研究生王虞薇以“再保險適用保險代位權之研究”為題發(fā)表了演講。她認為,對再保險的諸多法律問題,我國尚未存在完備之立法。其中最具爭議的問題當屬再保險人之代位求償權,包括再保險人是否享有該權利,以及如何實現該權利。就權利歸屬問題而言,再保險之損失填補特性決定其有保險代位之適用,即再保險人享有代位求償權;就權利實現問題而言,對于保險代位之本質,采用法定債權移轉理論,與當前國際慣例采用“攤回說”模式并不矛盾。依據民法中的保全代位制度,再保險人仍得于原保險人怠于向第三人代位求償時,自行行使其代位求償權,從而獲得損失填補。

    ? ? ? ?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碩士研究生張黎明以“比較法視域下我國責任保險人參與抗辯的制度選擇”為題發(fā)表了演講。他認為,從比較法的視角來看,責任保險人參與防御的制度模式存在控制和內容規(guī)制兩種表現形式。在內容上,前者以抗辯義務為中心,普遍存在于英美法系國家;后者以參與權為中心,普遍存在于大陸法系國家。

    ? ? ? ? 西南財經大學保險學院孫蓉教授和哈爾濱工業(yè)大學人文社科與法學學院郭丹教授發(fā)表了與談意見。

    ? ? ? ? 第三單元分會場二專題研討上半場由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曹守曄審判員和保險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平安保險集團工會主席姚軍主持。

    ? ? ? ? 北京騰諾保險經紀有限公司副總裁喬喬發(fā)表了題為“第三方平臺個人信息保護問題探析”的演講。他指出可以從完善相關立法、強化相應監(jiān)管、加強行業(yè)自律三個方面加強個人信息保護。

    ? ? ? ? 西南財經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張懷嶺發(fā)表了題為“董事責任保險制度的他國鏡鑒與本土重構”的演講。他指出應當從保險法制度層面,實現董事責任保險條款的本土化,力促保險公司合同主要條款統(tǒng)一化,為完善我國董事責任保險制度提供可行的進路。

    ? ? ? ? 平安財險四川分公司法律合規(guī)部副經理張海松發(fā)表了題為“淺析互聯網保險中保險人是否盡到免責條款明確說明義務的認定”的演講。他指出,保險投保由“線下”轉為“線上”是大勢所趨,應當確保保險人以“最大誠信原則”向投保人就免責事項條款內容履行明確說明義務。

    ? ? ? ? 國際關系學院法律系講師夏慶鋒發(fā)表了題為“保險合同條款爭議的中間立場解釋方法”的演講。他認為有必要研究并總結出更為合理的中間立場解釋方法,在實現裁判結果具有一致性和可預測性的基礎之上,同時考慮被保險人的劣勢地位而進行特殊的規(guī)則安排。

    ? ? ? ? 中國石油大學(華東)法學系講師康雷閃發(fā)表了題為“保險法損失補償原則規(guī)范性質之轉變”的演講。他提出,傳統(tǒng)理論將損失補償原則作為保險法上的強制性規(guī)定,不容許保險合同當事人通過條款予以改變,藉以防止被保險人為獲取不當利益而發(fā)生道德危險。然在保險實務中,為實現及時、充分填補被保險人損失之目的,產生了諸如定值保險、重置成本保險等違反損失補償原則的保險形態(tài);此為損失補償原則讓步于“效率原則”與“自由原則”的體現,使其強行法位階有不斷柔化的趨勢,逐漸轉變?yōu)榘霃娭菩砸?guī)范。該種轉變在歐洲保險合同法原則及德國、日本、美國等國家或地區(qū)的立法中有直接或間接的體現,但損失補償原則的相對化趨勢并不意味著損失補償原則無存在必要。

    ? ? ? ? ?西南財經大學保險學院碩士生王欣婷發(fā)表了題為“互聯網保險第三方保險人履行提示與說明義務的問題研究”的演講。她認為在互聯網保險中,保險人對保險條款和免責條款的說明義務的履行難以到位,易引發(fā)糾紛。同時,在訴訟中,保險人對于是否已經履行提示說明義務所承擔的舉證責任存在技術困難。因此,應從實踐和法律兩條路徑來完善。

    ? ? ? ? 人保財險四川分公司法律合規(guī)部、風險管理部總經理朱艷發(fā)表了題為“財產保險業(yè)務非面對面客戶身份識別及風險控制——基于互聯網保險的分析”的演講。她指出,當前互聯網保險客戶身份識別主要存在以下問題,一、法律法規(guī)及配套制度不完善;二、業(yè)務辦理流程缺少對客戶身份的有效識別;三、互聯網保險支付方式的特殊性導致客戶身份識別困難;四、及時更新客戶信息難度較大。應從完善外部法律制度環(huán)境、社會信用環(huán)境和優(yōu)化內部風險管控措施兩方面來進行防范。

    ? ? ? ? 廈門大學法學院博士后閻語發(fā)表了題為“普惠保險中公私合作的促成進路研究”的演講。她提出,普惠保險存在著可保性差,正外部性顯著和存在嚴重的信息不對稱等問題,而公私合作可有效解決上述問題。同時,公私合作也能滿足公共資源有效配置及消費主權的訴求,符合“風險最優(yōu)負擔原則”。

    ? ? ? ? 廈門大學法學院碩士生王玥明發(fā)表了題為“論我國懲罰性賠償責任的可保性”的演講。她指出,在保險法實務中,責任保險公司普遍將懲罰性賠償金與公法罰金并行納入免責條款,因此產生了顧此失彼的矛盾。制裁功能的顯著退化,雖令懲罰性賠償責任在我國法律上具備了相當的可保性,卻同時導致了經濟上的不可保性,從而最終在事實上不具有可保性。

    ? ? ? ? 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夏利民教授,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楊東教授,蘭州財經大學法學院史正保教授和北京市西城區(qū)人民法院劉建勛法官發(fā)表了與談意見。

    ? ? ? ? 第三單元分會場二專題研討下半場由保險法學研究會副會長、中國政法大學管曉峰教授和保險法學研究會副會長、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陳華彬教授主持。

    ? ? ? ? 揚州大學法學院尹中安副教授發(fā)表了題為“保險受益人指定的解釋”的演講。他認為以被保險人與投保人合一和分離而分別以保險合同成立和保險事故發(fā)生兩個時點確定受益人,前一種情況的處理與各主要國家與地區(qū)的做法一致,后一種則為《保險法解釋三》所獨創(chuàng)。

    ? ? ? ? 北京中倫文德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李政明律師發(fā)表了題為“人身保險免責條款糾紛典型問題研究”的演講,他首先對人身保險糾紛的新情況與格式條款爭議的法律解釋進行了說明,分享了人身保險糾紛的新情況以及學界對格式條款的三種認識,分別是客觀合理解釋、限制解釋和格式條款中專業(yè)術語的統(tǒng)一解釋。

    ? ? ? ? 英大泰和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高級經濟師聶勇發(fā)表了題為“保險人賠償責任條款修訂研究”的演講,他認為,保險人賠償責任條款是保險合同的核心內容,是實現保險之根本目的,并基于《保險法》對其修訂內容和理由分別進行說明和解釋,以此更好的實現保險合同效力效率效能,實現保險合同當事人權利義務之利益平衡。

    ? ? ? ? 《江蘇保險》副主編偶見的報告題目是“被保險人宣告失蹤,保險人應否支付滿期生存保險金”,他認為在人身保險中,滿期保險金以被保險人在保單期限屆滿時仍然生存為給付條件,被保險人因下落不明曾被宣告失蹤,包括投保人在內的利害關系人無法證明其仍生存,不符合給付滿期保險金之被保險人生存之條件,保險人不負有給付滿期保險金義務。

    ? ? ? ? 湖南師范大學法學院講師范慶榮發(fā)表了題為“《消保法》中的懲罰性賠償在保險領域的使用”的演講。她認為在保險人欺詐的情況下,保險消費者可以依據《消保法》請求懲罰性賠償。她認為與傳統(tǒng)民法不同的是,《消保法》中欺詐的認定不需要保險消費者因欺詐而陷入錯誤,并作出違背真實意志的意思表示。

    ? ? ? ? 上海大學法學院講師劉穎發(fā)表了題為“家庭車輛從事網約車運營導致‘危險程度顯著增加’的判定”的演講。她以案例梳理和評析作為主要研究方式,認為法院面對以家庭自用名義投保的車輛從事網約車運營活動,判定為危險程度顯著增加的肯定態(tài)度,突出了發(fā)生使用性質改變在判定“危險程度顯著增加”中的核心地位。

    ? ? ? ? 北京大學光華管理學院應用經濟學(金融學)博士后流動站研究員池騁發(fā)表了題為“保險業(yè)務轉讓中保單持有人權益的法律保障”的演講。池騁博士認為我國目前對于保險業(yè)務轉讓雖然已經設置了保監(jiān)會核準的權限與投保人與被保險人的異議權,但有關異議權的粗略規(guī)定,不僅不符合市場經濟的發(fā)展,更不有利于保單持有人的保護。

    ? ? ? ?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區(qū)法院員額法官周寓先發(fā)表了題為“推定全損后非保險事故致殘值減少承擔規(guī)則辨析”的演講。他談到了對該問題的兩點思考:一是可能出現殘值非保險事故損害的兩種情況:1、勘察保險事故時,未能發(fā)現非保險事故造成的損害;2、推定全損后所產生新的非保險事故;二是這兩種情況下何為允當的處理方式:1、勘察事故時,沒有發(fā)現非保險事故損害的,原則上,即使保險人在推定全損之后發(fā)現該部分損失,也不能據此以不符合“近因原則”為由減少保險金,但能證明被保險人在核定損失時存在不配合甚至阻礙勘察事故導致損害未發(fā)現的除外;2、發(fā)生新的保險事故的,保險公司不能以非承保范圍主張減少保險金,但是如果保險標的物事實上完全由被保險人控制或者存在過錯,保險人可以抗辯減少對應保險金。

    ? ? ? ? 上海段和段(廈門)律師事務所律師陳永燦發(fā)表了題為“論保險人可二審代位進入訴訟程序”的演講。他指出在司法實踐中,保險人于被保險人對第三人索賠訴訟進入二審階段,支付保險賠款取得代位求償權,往往對是否可在二審程序直接代位被保險人繼續(xù)訴訟持否定態(tài)度,這將大大延緩保險人實現代位權的訴訟進程。

    ? ? ? ? 北京大學法學院谷凌副教授、蘇寧易購集團股份公司法務中心邢嘉棟副總監(jiān)、東北農業(yè)大學法學院劉慧萍教授和山東煙臺牟平區(qū)法院于秀麗庭長發(fā)表了與談意見。

    ? ? ? ? 第四單元專題研討由上海大學法學院張秀全教授、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法學院于海純教授、天津師范大學法學院院長郝磊教授、四川大學法學院王竹教授主持。

    ? ? ? ? 河北農業(yè)大學法學院教授王衛(wèi)國發(fā)表了題為“意外傷害保險糾紛中的舉證責任”的演講。王教授認為應當按照案件情形分配舉證責任:對一般意外傷害案件由索賠方負責對事故意外性進行舉證,保險人負責反駁索賠方的舉證,同時保險人還應該對自身的說明義務進行舉證;對于復雜類的案件,應當將事故的“非疾病、外來性”這兩個意外性的舉證責任分配給索賠方,保險人應當承擔證明事故不具有“非本意”的責任。

    ? ? ? ? 上海海事大學法學院鄭睿副教授發(fā)表了題為“美國對伊經濟制裁背景下的海上保險賠償問題研究”的演講,建議保險人對任何涉嫌制裁的問題都應當盡最大謹慎調查義務。同時,在當前中伊兩國正常經貿交往情況下,中國保險人和被保險人之間訂立的承保涉伊業(yè)務風險的保險合同并非當然無效,但是這并不意味著在風險發(fā)生后保險人一定要作出保險賠償。

    ? ? ? ?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院博士研究生郭夢圓發(fā)表了題為“保險損失分攤原則之理論基礎”的演講。郭夢圓認為禁止得利和充分補償實際上是一體兩面,但是更應當注重充分補償;保險損失分攤應當為復數之債,采用分攤主義的原則;風險應當均衡分配,并降低追償成本。

    ? ? ? ? 廈門大學法學院博士研究生朱欣蕾發(fā)表了題為“淺析美國保證保險制度”的演講。朱博士總結了美國保證保險的三大特征,一是對于保證保險的性質沒有直接定性為“保證”或“保險”;二是根據案例加以判斷,但明確保證保險是一種確定的獨立的法律關系,而非合并的法律關系;三是高保額,一般都是要求百分百的履約保證和付款保證,更加注重其本身的服務功能。最后還介紹了美國保證保險實踐中的GIA協(xié)議的相關情況及對我國的啟示。

    ? ? ? ? 上海邦信陽中建中匯律師所合伙人律師王羽中發(fā)表了題為“保險金信托核心問題探析—信托財產確定性及委托人債務隔離”的演講。他表示當前保險金信托產品的演進分為三步,其信托財產的類型分別是:未來的保險金請求權、未來的保險金請求權+資金、資金。

    ? ? ? ? 西南財經大學保險學院碩士生和芮發(fā)表了演講發(fā)表了題為“淺析退貨運費險的法律問題”的演講。和芮從案例的角度分析了退貨運費險存在的偽造投保問題,從合同主體、成立與生效、合同性質等角度詳細解析了這些問題的內在原因、外在表征和法律規(guī)制路徑。最后提出猶豫期條款部分向法定合同撤銷權轉變、明確保險合同的成立與生效時間、統(tǒng)一保險人明確說明履行標準和利用大數據進行反欺詐四個方面的對策建議。

    ? ? ? ? 清華大學法學院傅廷中教授、中央民族大學法學院張長利教授和中國人民養(yǎng)老保險有限責任公司法律負責人喬石先生發(fā)表了與談意見。

    ? ? ? ? 大會閉幕式由中國法學會保險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平安保險集團工會主席姚軍主持。

    ? ? ? ? 保險法學研究會副會長陳欣教授宣讀年會中青年優(yōu)秀論文評獎過程與獲獎者名單,并頒獎。在頒獎環(huán)節(jié)結束之后,西南財經大學法學院院長魯籬教授代表承辦方致答謝詞,2020年年會承辦方代表西南政法大學民商法學院曹興權教授作了講話,尹田會長就年會進行了總結發(fā)言并對今后工作進行安排。本屆年會順利閉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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