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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大元:弘揚憲法精神 增強憲法自信

時間:2020-12-08   來源:檢察日報  責任編輯:敖婷婷

  □憲法作為國家根本法,在歷史中造就,維系著一個國家的基本認同。它不是一個一成不變的概念或只是文本,而是構建法治秩序的基礎,并在社會變遷中不斷推進國家向前發(fā)展。在利益格局多元、結構高度復雜、充滿不確定性的現(xiàn)代社會,憲法是實現(xiàn)國家認同,促進社會整合,確保人民穩(wěn)定預期的重要保證。依憲治國和依憲執(zhí)政是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工作的基礎與根本保障。

  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將12月4日設立為國家憲法日。自那時起,國家憲法日已經(jīng)走過了七個年頭。七年間,憲法日益走進民眾的生活,豐富了憲法實踐,增強了凝聚力。

  特殊年份憲法日的意義

  剛剛結束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明確提出習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國中的指導地位,為全面實施憲法,推進依法治國提供了行動指南。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它是國家、社會與個體的一種歷史的聯(lián)結,也是維系一個國家、一個民族凝聚力的根本紐帶。弘揚憲法精神,增強憲法自信,對于更好發(fā)揮憲法保障人權、凝聚共識與價值引領作用,具有十分重要意義。2017年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加強憲法實施和監(jiān)督,推進合憲性審查工作,維護憲法權威”。2018年第五次憲法修改,為我國憲法注入了新的時代精神,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對全面依法治國作出戰(zhàn)略部署,進一步豐富了人民的憲法生活。

  憲法生活的發(fā)展與豐富,折射出國家、社會的發(fā)展與個人自由的拓展,而這些來自于中國的生動憲法實踐也影響著世界法治。特別是新冠疫情在全球范圍內(nèi)爆發(fā),這是對各國治理能力的大考,也對各國憲法秩序產(chǎn)生重大沖擊。在防疫過程中權利、權力的緊張關系日益凸顯,自由與秩序價值之爭也浮出水面,世界范圍內(nèi)人們關注、思考憲法秩序下的共識與失范、生命與自由等關系人類本體性的基本問題。除外部環(huán)境的變化外,對于中國來說,2020年也是十三五規(guī)劃收官之年與十四五規(guī)劃開啟之年,明年我們將迎來建黨100周年。因此,2020年國家憲法日帶給我們新的思考,賦予新的內(nèi)涵,有必要再思考憲法對我們生活的意義,構建人民所期待的憲法生活。

  依法治國首先是依憲治國

  憲法作為國家根本法,在歷史中造就,維系著一個國家的基本認同。它不是一個一成不變的概念或只是文本,而是構建法治秩序的基礎,并在社會變遷中不斷推進國家向前發(fā)展。在利益格局多元、結構高度復雜、充滿不確定性的現(xiàn)代社會,憲法是實現(xiàn)國家認同,促進社會整合,確保人民穩(wěn)定預期的重要保證。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堅持依憲治國、依憲執(zhí)政,就包括堅持憲法確定的中國共產(chǎn)黨領導地位不動搖,堅持憲法確定的人民民主專政的國體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政體不動搖。”同時指出,要“更好發(fā)揮法治固根本、穩(wěn)預期、利長遠的保障作用”。依憲治國和依憲執(zhí)政是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工作的基礎與根本保障。一方面,憲法與人們的生活息息相關,每個公民從出生到死亡都受到憲法的呵護,國家權力的創(chuàng)設、運作需要得到憲法的授權,憲法的存在確保了共同體生活的正常運行;另一方面,憲法是凝聚社會共識的基本準則,即便在新冠疫情下,采取必要的防控措施,也應遵循人權保障的底線,為社會從非常態(tài)回歸到日常狀態(tài)提供價值指引與制度渠道。

  此次防疫抗疫給人們上了一堂生動的憲法課,讓我們感受到憲法的意義與價值。在突如其來的疫情面前,能否有效發(fā)揮憲法的作用是對一國治理能力與治理體系的重大考驗。疫情防控考驗一國整體的國家能力,諸如觀念整合、人力動員、行動組織、資源調(diào)配的制度能力,但最根本的還是憲法能力的考驗,即一個共同體能否有效形成共識,通過憲法規(guī)定的國家制度凝聚力量,從而有效應對重大危機。正如這次疫情面前,中國社會迅速形成了基于憲法的“生命至上”價值共識,捍衛(wèi)生命權的憲法理念,這為有效抗擊疫情提供了規(guī)范與價值基礎。憲法上的“生命至上”并不是古代“人命關天”樸素情感的簡單重復,而是與現(xiàn)代國家“尊重與保障人權”的憲法價值理念息息相關,濃縮了社會核心價值觀?,F(xiàn)代憲法以保障人的尊嚴為己任,讓公民得以有尊嚴地享有生命是憲法理念的核心內(nèi)容。

  我國是社會主義國家,社會主義憲法伴隨社會正義理念的高揚而誕生,始終把社會正義的實現(xiàn)作為核心關切。此次疫情期間,我們不僅要關注生命健康權的問題,還要注意到疫情所折射出的社會正義的命題。要關注老人、兒童、婦女、低收入群體等弱勢群體權利不會因疫情陷入生活困境。一種基于憲法精神的思考必須評估防控措施對于低收入群體的影響。愈是在疫情防控關鍵時刻,愈是要注重對相對弱勢群體的尊重與保障,這是社會正義的本質要求。

  擁有一部憲法典,并不意味著憲法生活的全部,我們不能滿足于疫情防控中的憲法共識與階段性成就,我們?nèi)孕枰匾姆此?。比如,國家權力在緊急狀態(tài)如何得到有效規(guī)范,各級政府多樣化的防控措施如何與人權保障保持平衡等等。我國憲法強調(diào)對公民基本權利保障的有效性,這種憲法理念課予國家更多、更大的人權保障義務,國家應當透過制度保障、組織保障、程序保障等多種方式有效保障公民權利,讓社會正義成為民眾看得見、摸得著的一種生活哲學。

  憲法的生命在于實施

  2012年12月4日,習近平總書記提出了“憲法的生命在于實施,憲法的權威也在于實施”的重要論斷,在分析我國憲法實施現(xiàn)狀時,明確指出“保證憲法實施的監(jiān)督機制和具體制度還不健全”。2014年10月,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通過了《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將“加強憲法實施”作為落實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總目標的首要任務,明確要求“完善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憲法監(jiān)督制度,健全憲法解釋程序機制”。

  2017年10月,黨的十九大明確提出“加強憲法實施和監(jiān)督,推進合憲性審查工作,維護憲法權威”。為了落實憲法精神,2019年12月28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廢止有關收容教育法律規(guī)定和制度的決定》,這是對社會普遍關切的積極回應,也是推動合憲性審查工作的重要一步。憲法上基本權利的協(xié)調(diào)與平衡,實定憲法與社會現(xiàn)實之間的不斷交互,都需要合憲性審查在個案中不斷推進。實踐中,備案審查等合法性審查工作的扎實推進為我國進行合憲性審查積累了經(jīng)驗,并為開展憲法解釋提供了良好契機。但在實踐中我們?nèi)孕枰獓栏駞^(qū)分合法性審查與合憲性審查的界限,推動實質性合憲性審查制度構建。

  今年10月29日,《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jīng)濟和社會發(fā)展第十四個五年規(guī)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提出“國家治理效能得到新提升,社會主義民主法治更加健全,社會公平正義進一步彰顯”作為今后五年經(jīng)濟社會發(fā)展的主要目標之一。這將成為我國未來一段時間經(jīng)濟社會發(fā)展的藍圖。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提升國家治理能力與治理體系現(xiàn)代化的過程中,法治保障不可缺席,憲法全面實施更是關鍵之一。

  面向未來的憲法生活

  中國憲法是中國人民的憲法,為制定一部人民的憲法,為建立中華人民共和國很多先輩付出了生命,它標志著中華民族經(jīng)受住了歷史的考驗。我們將這段歷史鄭重地記載在憲法序言之中,以告來者:新中國憲法來之不易,我們要倍加珍惜來之不易的憲法。

  當下各國已經(jīng)陸續(xù)進入“后疫情時代”,但各國憲法秩序仍然面臨嚴峻變動。雖然全球國際秩序仍處于不確定性狀態(tài)之中,但我們看到一些積極的進展,比如在少數(shù)群體權利平等保護、生命權、健康權、社會正義等問題上,全球共識日漸擴大;隱私保護與科技風險的討論持續(xù)進行,顯現(xiàn)出人類社會對于科技發(fā)展的警惕,與對人的尊嚴與主體性的堅守。

  中國人民的憲法生活,記載民族的歷史記憶,我們可以從中獲取面向未來的自信與力量。1954年,中國進行了廣泛的民主選舉,進行民主制憲,制定了新中國第一部憲法;1982年,中國人民通過民主程序凝聚了廣泛的社會共識,進行憲法修改,實現(xiàn)了國家發(fā)展軌跡與憲法秩序的重大轉型。20世紀80年代初,中國人民通過憲法創(chuàng)造了“一國兩制”的制度創(chuàng)新,這既是中國實現(xiàn)國家統(tǒng)一的努力,也是對人類政治文明的貢獻?,F(xiàn)行憲法實施以來,中國人民不斷豐富中國憲法內(nèi)涵,將私人財產(chǎn)權、市場經(jīng)濟、法治國家、人權保障、生態(tài)文明等不斷納入憲法之中,為未來的憲法生活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憲法是人類文明的偉大創(chuàng)造,由它構成并規(guī)范的現(xiàn)代政治共同體是每個人賴以為生的共同家園。憲法是一部民主與法治的歷史教科書,也是人類理性規(guī)劃生活的標志。國家憲法日體現(xiàn)了全社會對樹立憲法權威,加強憲法實施的高度共識與自信。站在新的歷史起點上,我們要認真對待憲法,共同構建基于憲法的社會共識,通過憲法不斷回應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

 ?。ㄗ髡邽橹袊鴳椃▽W研究會會長、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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