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2-09-07 來源:青海省法學會 責任編輯:
近日,根據(jù)徐福順副省長在青海省法學會編報的(《法治要報》2012年第4期)題為“從制度層面完善青海循環(huán)經(jīng)濟立法”的意見上作出“請省政府法制辦閱研”的重要批示精神,青海省法學會與省法制辦就我省法學研究的重點、研究的方向、研究力量的整合、研究成果的共享等問題進行了座談。雙方一致認為:青海省法學會和青海省法制辦是我省民主法制建設的重要部門,根據(jù)各自工作職責,圍繞黨委、政府工作大局開展法學研究和法制建設,雖然職責不盡相同,但有許多共性,雙方可合作的內(nèi)容多、領(lǐng)域廣,進一步加強雙方的合作是形勢所趨,責任使然。
座談會由省法學會秘書長王惠榮主持。青海省法學會、青海省法制辦相關(guān)人員參加座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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