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4-11-17 來源:福建省法學會 責任編輯:att2014
近日,寧德市委政法委、市法學會聯(lián)合下發(fā)《關于在社區(qū)(村)設立“法律診所”的通知》,在各縣(市、區(qū))全面推行社區(qū)(村)“法律診所”,要求各縣(市、區(qū))政法委、法學會要把設立“法律診所”作為法學會發(fā)揮資源優(yōu)勢、服務基層群眾、預防化解社會矛盾、維護社會穩(wěn)定的重要載體,列入工作計劃,并于2015年1月底前,完成設立2至3個“法律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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