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法學會按照《關于開展“昌吉州十佳法治人物”評選活動的通知》的評選要求,組織開展昌吉州首屆“十佳法治人物”評選工作。 州法學會8名學術委員會專家,對全部被推薦者進行首輪篩選。篩選采取“討論—打分—集中匯總”方式,對被推薦的執(zhí)法、司法工作者、專業(yè)法律學者和其他領域涉法實務人員進行研究討論,再分組打分,最后匯總結果評選出候選人。
據(jù)了解,昌吉州首屆“十佳法治人物”評選活動是昌吉州文明辦牽頭開展,州人大、法院、檢察院、法學會等多家單位共同參與的評選活動。該活動旨在通過推薦對推進昌吉民主與法制建設、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弘揚法治來神產(chǎn)生積極作用和較大影響、得到社會肯定和廣泛關注的人物,從而進一步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在全社會營造“全民學法守法,維護民族團結,促進宗教和諧,夯實維穩(wěn)基礎,建設法治昌吉”的濃厚氛圍,凝聚法治建設正能量,提升法制宣傳在全社會的影響力,推進法治昌吉建設進程,為自治州社會穩(wěn)定和長治久安提供有力支撐和保障。
截至目前,活動共收到基層推薦人物110名,經(jīng)州法學會首輪評選,將篩選出30名法治人物。評選最終結果將在8月底揭曉,介時州人大常委會將對“十佳法治人物”進行命名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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