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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法學會被授予2013—2015年度吉林省省直機關文明單位稱號

時間:2016-02-18   來源:吉林省法學會  責任編輯:att2014

吉林省法學會被授予2013—2015年度吉林省省直機關文明單位稱號

  1月21日,吉林省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印發(fā)《關于表彰2013—2015年度省直機關精神文明建設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決定》(吉直黨發(fā)[2016]3號)。《決定》說:

  ——三年來,省直機關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重大決策部署,以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根本,以提高職工文明素質(zhì)和社會文明程度為目標,大力推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廣泛深入開展群眾性精神文明創(chuàng)建活動,在促進吉林經(jīng)濟社會發(fā)展中發(fā)揮了重要作用,涌現(xiàn)出一批工作扎實、成績突出、影響廣泛的先進典型。

  ——為進一步激發(fā)省直機關干部職工參與精神文明建設的主動性、積極性和創(chuàng)造性,推動精神文明建設深入開展,省直機關工委決定,授予省委辦公廳等76個單位省直機關文明單位稱號,授予張延明等 54名同志省直機關精神文明建設先進工作者稱號。

  吉林省法學會被授予吉林省省直機關文明單位稱號,予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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